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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用“民语+检察”的品牌 助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

时间:2019-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全国两会上李松泉代表建议国家在司法改革进程中充分考虑、兼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办案成本高、时间长等因素,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差别化倾斜。他希望国家制定相关措施,加大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教育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司法队伍办案水平。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横断山脉纵谷地带,北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东北连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东南靠剑川县,南邻云龙县,西与泸水市、福贡县接壤。国土面积4388平方公里,辖4乡4镇,总人口21万人,境内居住有白族、普米族、彝族、傈僳族、怒族、藏族、汉族等14个民族。是中国唯一的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总人口21万人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3.4%,其中白族占48.3%,傈僳族占34.4%,普米族占7.2%。彝族占6.8%。

  兰坪县境内各民族在全县范围内均有分布。其中主要集中分布在县境西部澜沧江河谷两岸的8个乡镇。绝大部分民族交错杂居或小块聚居,因而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唐朝时期,县境内就是各族的主要聚居区,至明嘉靖年间,其中四川、丽冮等地的彝族、普米族因不同的社会原因,迁徙到了澜沧江流域兰坪县境内。

  兰坪县检察院有51名检察人员,其中3名工勤人员,13名聘用制书记员,13名员额检察官。在13名员额检察官中有少数民族检察官11名,汉族2名,少数民族检察官占总数的84.6%,这其中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检察官10人,“多语检察人才”成为该院的金字招牌。近年来,兰坪县检察院注重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干部,着力打造政治思想强、懂民族政策、精通法律业务的检察队伍,检察长李碧琮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立足少数民地区实际,综合运用“民语+检察”模式,做好司法为民、检察便民,切实保障少数民平等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检察工作格局。现兰坪县检察院能使用“白语、普米语、傈僳语、彝语”的检察官在多语检察工作中的探索是一个缩影,将把这一品牌工作模式转化为该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民族团结,为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提供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服务。

  民语释法保障司法公正

  兰坪检察人在横断山脉纵谷地带,记忆里有遥远的山林峡谷生活,更有着豪迈、豁达和勇敢的秉性,民族地区民族检察官们用自己的母语诠释着司法理念,维护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做到了一名多功能的共和国民族检察官!

  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多年来,我们只要案子到了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家属)、证人和来访来信人,首先问明“是否通晓汉语?”,若听不懂或不明白汉语,不认识汉字的情况下,我们科学分案,合理搭配,方便办案,方便沟通,巧用多语检察官,及时介入翻译程序和双语讯问、询问等工作,最终案子在有效的期限内办结,对案件的时效、事实、公正、文明、人权等方面都有了保障。

  语言是普法者的“执手杖”,语言是人与人最直接的沟通方式,是通往心灵深处最佳的“通心桥”。

  兰坪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碧琮说:“我们在民族地区办案要到那山要唱那山歌,见什么民族说什么民族话,老乡亲不如民族亲,民族亲不如民语亲;我们要在坚守法治底线前提下,要善用巧用民族语言,排除语言障碍,拉近心里距离,依法解决民族内部矛盾;民族的案子要用民族语言来解决,要提倡多语双语办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还案件事实真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把案件办成铁案”。

  在民族地区,由于语言上的障碍,有些案件迟迟没有达成和解,有些判决没有达到心悦诚服,立法本意的惩治与教育,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没有得到完全的释然,这就给化解社会矛盾,净化邻里空气,维护社会治安起到负面的效果,真正的以案释法,以言动情,深入民心,认罪伏法,全民守法就难能实现。

  2005年该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犯罪嫌疑人是彝族,犯罪嫌疑人用挖锄将邻居家的小孩挖死,并藏尸于山林。发案后,该案在侦查阶段就遇到了难题,在公安机关的请援下,该院彝族检察官沙玛远古受命提前介入,用彝语盘问细问嫌疑人,用心里战术和民族论语的攻心下,找到了藏匿尸体,案件顺利告破。该案最终被告人被判死立刑。该案验证了民族的案子要用民族语言来解决,能减少隔阂,拉近距离,排除顾虑。

  该院公诉部主任白族检察官杨润平在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刑事和解时,该案双方都是白族,是属于互殴案件,双方都是轻伤,双方都听不懂汉语,公安多次和解未果。杨润平再三思量,决定用白族语言调解,在和解过程中杨检察官法理结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的心。最终该案得以合理解决。

  2015年,被告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了兰坪县境内某水利工程,后乙公司从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部分工程,施工期间,乙公司雇请了李某某、欧某某等21名农民工为其施工。同年10月工程竣工后,乙公司以各种理由逃避给付义务,李某某、欧某某等人曾多次催收未果。2018年9月,李某某、欧某某等21名农民工向兰坪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来访人到案后,由于不通晓汉语,只能用怒语,接待检察官与来访人之间无法沟通,场面非常尴尬。后来,经知晓多语的怒族检察官李少繁的一番释语,场面一片哗然,云开雾散,喜笑颜开。经引导于2018年10月11日,兰坪县法院营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营盘法庭主持调解,被告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原告6名农民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何某某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同时,何某某自愿当庭向其余15名农民工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至此,21名农民工成功讨回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26万元,这场耗时三年的讨薪战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针对语言障碍问题,兰坪县检察院立足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大胆创新办案模式,要求检察人员学习各种民族语言,该院有一名检察官通晓5种民族语言,全院以学习白语为主,坚持多种言语办案。要求检察人员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对少数民族当事人采用其民族语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询问、讯问,出庭支持公诉时,在法庭举证、讯问、答辩等诉讼环节,尽可能使用或翻译成当事人本民族语言,减少诉讼成本。

  通过推行“民语+检察”模式,兰坪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民族语言表达能力得到了迅速提升。目前,该院98%的检察官会说白族语,90%的检察人员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当地民族语言。

  2018年兰坪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5件249人,其中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刑事案件135件236人,占到办理案件的93.1%,少数民族犯罪案件占满全盘。从数据上不难看出,学习少数民族语言,用民族语言办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量,深入民心普法释法,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民语释法立足司法为民

  走进兰坪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处处显露着为群众服务的匠心民意。这里有多语言法律咨询热线,有检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还有现代化的心理疏导室、律师接待室,民语翻译室。“要把法言法语说成群众听得懂的民族语,只要他们听懂了,法也就扎到心坎里了。”该院负责控申接访的怒族检察官李少繁是一名多语检察官,是民语翻译室的负责人。该院的接待少数民族来信来访、控告申诉部门先后在2004年、2008年、2010年被云南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0年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步入兰坪县检察院,春花正好,夏炎正浓。“兰坪县检察院将继续综合运用“民语+检察”的模式,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搭建起检察人与广大基层民族同胞的心灵直通车,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长李碧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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