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按照最高检的文件通知要求,个旧市检察院开展了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教育局及小学师生代表共17人参加。
个旧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包颖向代表们作工作汇报
2007年1月,该院挂牌成立了红河州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个旧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率先在红河州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批捕、起诉、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至今,该院一直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未检室始终立足检察工作,坚持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于少年司法中,为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形成更符合未成年人特点,有别于成年人司法的制度和诉讼程序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并形成了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治交叉的工作模式。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开展亲情会见2次,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91份,在及时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既往表现、成长经历、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定期回访考察和帮教等工作。
➤二是延伸检察触角,加强检校合作,推动预防保护体系的建立。2014年12月,与个旧市和平小学合作,成功在和平小学校园内建设全州首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该院通过基地的建立和运作,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有针对性地强化检察职能在社会化预防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市广大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搭建了重要平台,对“防止校园欺凌、抵制校园暴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调整导向,及时探索和实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机制。制定了《个旧市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联合司法局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指派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工作规定》,设立“青少年心理疏导室”消减未成年犯的对立情绪,扩大教育、感化的效果。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未检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要继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鼓励检察人员参与岗位练兵,选拔、推荐优秀检察人员参与全州、全省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能力;要加强理论调研,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情况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要加强与司法、行政、社区等部门的联系,促进信息共享,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二是努力提高借助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能力。要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形成较为固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要将具备特殊语言能力、特殊专业知识的人员纳入合适成年人名册,以备特殊案件的需要;要探索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新模式。
三是适时向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工作,争取多方面支持,形成合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不仅要求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宁,更重要的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要从未成年人心理、家庭、社会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遵循特殊办案模式,注重社会帮教和感化。
参与活动的各位代表对该院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方式以及对未检工作的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开展未检工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法制宣传工作要统筹兼顾,除城区学校外,农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应作为重点。
●法制宣传的对象上除针对学生以外,也应对老师、家长进行宣传和指导,以便让老师和家长能更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教。
●整合资源,建议教育等相关部门对优秀精品法制讲座进行录制,以便针对各中小学校进行主题宣传,扩大覆盖面。
●心理疏导室应充分利用,下一步针对学校需求可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加强各部门间沟通联动,共同探索涉罪青少年维权、矫正及专门学校设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