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基层风采

个旧:执法为民护航民企发展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8日,个旧市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个旧市工商联领导、人大代表、民营企业代表共27人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个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买富对个旧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基本情况

  近年来,该院涉及民营企业、企业家或经营者的各类刑事案件共14件,办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某某养殖合作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案件,为该市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精准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重点关注民营企业案件,检察监督解决民营企业执行中的困难。以调解为主线,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的纠纷问题。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精准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政策法律界限。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的执法司法行为

  完善涉民营企业执法办案机制。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的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依法不能抗诉的民事调解书,积极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方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为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善用检察建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

  个旧市工商联与个旧市检察院共同签订《个旧市人民检察院 个旧市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

  “很感谢个旧市检察院对企业的关心,“护航”这个词,让我们觉得很温暖。”“希望检察机关更多地走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普法知识和典型案例,帮助提升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交通整顿、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领域工作有效开展,给我们民企发展提供了良好营商环境。”……与会代表纷纷发言。

  个旧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包颖表示,将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落实,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为个旧市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