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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摩托车成公害 政协委员提案要求整治——云南永平: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时间:2019-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二姨家的独儿子,情人节那天骑摩托车去给女朋友送花肇事死了。” ……
 
  “高一的王某某刚才骑摩托车去工地接他爹,摔下山,车毁人亡。”……
 
  在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经常听到这样的事故,而事故现场也非常触目惊心,本来作为方便出行的交通工具,无牌无证摩托车却成为永平老百姓心中的“恶魔”。针对此情况,永平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探索,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好评。
 
  摩托车乱象引发关注
 
  今年初,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郭永昌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城二轮摩托车进行交通整治的提案”。
 
  面对政协委员的关注和日益高发的摩托车肇事案件,永平县检察院及时开展调查。经过调查查明,永平县每家每户几乎都有摩托车,但是由于大部分摩托驾驶人道路交通知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较差,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现象十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9年6月6日,大理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向云南省检察院汇报该情况,经云南省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大理州检察机关结合大理州公安局开展的“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在交通治乱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个案探索,并确定永平县检察院作为试点院,先行先试。
 
  个案探索查清缘由
 
  2018年,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挂撞行人,导致行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刘某赔偿297681.1元,但由于该摩托车没有保险,刘某家境贫困无力赔偿,被害人家属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该案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7月,永平县城发生了一起在校高中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到路边停放的车辆,导致车毁人亡的惨痛事故。
 
  看似偶然、毫无关联的事故背后,却有着庞大的“数据”支撑。经过永平县检察院2个月的调查发现:除2017年永平县销售摩托车10000多辆、2018年11000多辆、2019年上半年5000多辆,销售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由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相应增多。据调查,2018年1月至2019年上半年,永平全县因摩托车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有8件,其中死亡6人、重伤4人;摩托车交通事故88件,受伤人数90人,财产损失152000元;摩托车行政处罚案件5892件,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及死亡总人数的39%和42.7%。在16起交通事故中,有8起是摩托车责任事故,共致6人死亡,均分别占到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0%以上。
 
  在办案中,检察官们发现,这些摩托车大多涌向农村,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摩托车驾驶人因未接受正规培训,道路交通知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较差,从而导致事故频发。
 
  圆桌会议破解难题
 
  8月26日,永平县检察院邀请11家行政单位及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学校代表就“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召开圆桌会议,合力破解无牌无证摩托车乱象问题。
 
  会上,永平县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现场送达、当面沟通的方式向11家行政单位送达“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的检察建议,并现场听取意见建议。
 
  “要加强培训时笔试的交通知识内容部分,加大日常临检。”“把骑摩托车纳入学校的安全教育。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及未成年人骑行摩托的查处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取缔无牌无证摩托车,加大校园周边的整治力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交警部门在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情况。”“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住建局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对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接收检察建议的11家行政单位领导分别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贯彻落实检察建议的对策和建议等内容进行了发言及表态。
 
  “检察院工作做的实,底数摸的清,“药方”开得好,是切切实实为民办事。”永平县政协委员杨娟评价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未成年在校中小学生违法违规驾驶摩托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永平县检察院将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为发出检察建议的部门之一,这也是该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有力探索。
 
  记者了解到,该系列案是云南省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初步探索,将为云南省后续在其他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创新探索积累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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