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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园丁引领回归路 社会关爱重塑获新生——安宁市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活动

时间:2019-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30日上午,安宁市检察院、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就业帮教活动在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昆钢监察专员王云萍,昆钢华云实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涛,昆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军,安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刚参加活动。

  就业帮教机制作为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体系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是实践未成年人刑满释放衔接就业的重要举措。2019年4月,昆明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共同申报的“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体系建设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被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授予“理论研究基地”。根据2018年安宁市检察院、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机制》,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刑释后推荐进入昆钢工作。就业推荐会上,昆钢集团与三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曾经刑释人员现昆钢集团公司员工“小林”(化名)为服刑的未成年犯讲述了他如何从一名服刑人员努力成为昆钢工人的感言,现场的服刑人员受到极大的鼓舞。

  毕春华表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发展到“好不好”,期待更多、要求更高、责任更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司法机关,一直注重加强与社会各方力量的沟通配合,在强化司法办案的同时,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建设。就业帮教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良好就业条件,是推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重要举措,不仅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更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同时毕春华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鼓励道:“失去的一切,还存在于未来;未来的一切,真情播于现在,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努力去寻找失去的世界”。

  张军在讲话中表明,近年来,昆明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动参与服刑人员的社会帮教,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做出了不懈努力。社会各界共同出力,担负起“教育、感化、挽救”这群迷途孩子的责任,体现了无私的大爱和担当。

  王云萍讲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安宁市检察院、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舟共济,通力合作,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取得了实效。从企业角度,这一机制给予未成年刑释人员一次重获新生的机会,也给企业一次履行社会责任的机会。2018年,昆钢接收的刑释人员“小林”(化名)在岗位中态度端正、积极努力,认真学习工艺技术知识,在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得到了领导和身边同事的一致认可和肯定。

  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一环,也是刑法矫治功能最直接体现的一环。检察机关和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经过多年的努力,大力探索未成年人矫治的新模式、新做法,“五年帮教机制”“向日葵青春课堂”“就业帮教”等一系列帮教措施,为下一步探索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项目,提供了宝贵经验做法,同时也为未成年人司法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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