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基层风采

过年前拿到了21万元血汗钱

时间:2020-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是我们的血汗钱,要了一年都没结果,没想到检察院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近日,14名农民工来到保山市龙陵县检察院,向支持起诉帮助他们讨回工资的检察官告知这一喜事。
 
  据了解,云南某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将某村道路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给王某,王某又雇用14名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该建筑公司未支付共计19万余元的劳动报酬,只出具了欠条。欠条到期后,该建筑公司一直未向农民工支付报酬,一再推托拒不支付。14名农民工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19年10月向龙陵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并跟进监督的申请。
 
  了解情况后,龙陵县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当即优先立案审查。承办人多方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听证会,但未能达成支付欠薪的相关协议,遂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2019年12月9日,周某等14名农民工与该建筑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在龙陵县法院开庭,龙陵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派员出庭。
 
  在等待法院宣判期间,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承办检察官,提出愿意支付欠款并和解的请求。最终,在龙陵县检察院、法院、人社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4名农民工撤诉。该建筑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劳务、误工、车旅、食宿、诉讼等费用共计21.5万元。
 
  2019年以来,龙陵县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4件,涉及农民工191人,帮助农民工拿回欠薪共计274万余元。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