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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特殊关爱——战“疫”期间,蒙自未检防疫办案两不误

时间:2020-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举国上下齐心协力共抗疫情的特殊时期,蒙自市检察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积极探索通过电话、视频、聊天群等网络平台方式灵活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宣告不起诉等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见面”办理。
 
  线上帮教 关怀不怠慢
 
  “小杨,你本月报到时间是23号,由于目前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所以暂时不需要到我们这里报到,近期情况可以通过此群进行交流。疫情期间,请照顾好自己和家人,尽量少出门,出门记得戴口罩,回家勤洗手,疫情过后必将是一个新的开始!”“好的,我一定铭记在心,谢谢您胡阿姨。”在一个特殊的QQ群里,小杨(化名)和蒙自市检察院的胡丹检察官开展了这样一段对话。
 
  2019年10月,未成年人小杨被蒙自市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根据监督考察协议的规定,小杨需要每个月定期到检察院接受面谈、汇报思想动态。如今考察期将近,但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当面进行考察帮教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为此,办案检察官建立了一个QQ群线上帮教小组,由办案检察官、专业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被帮教对象组成,通过QQ群聊模式,对被帮教对象开展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帮教对象在特殊时期加强法治观念,不信谣、不传谣,注重自我保护,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承办检察官及时调整帮教措施,变线下谈心为线上交流,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人员流动对疫情防控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则可及时了解被帮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状态和需求等,以提供引导、帮助,彰显司法人性化。
 
  视频宣告不起诉 检察工作不拖沓
 
  2月11日,在蒙自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区的宣告室内,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仪式。
 
  “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检察官胡丹对着摄像头一边对话测试语音,一边调试镜头。
 
  “能”。电脑屏幕里是小明(化名)和他父亲两张略显紧张的脸庞。
 
  小明因为参与打架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研究案情,认为小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对小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根据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然而此时,正值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时期,在这一特殊时期如何做到既保证宣告的严肃性,又能确保疫情期间相关人员的安全呢?为此,承办检察官通过研究,决定开展远程视频宣告仪式。
 
  宣告当天,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与小明及其父亲连线,书记员宣布仪式纪律、核实被不起诉人身份,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进行法治教育,叮嘱其疫情防控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注意防护,宣告仪式后,法律文书通过邮寄送达……必须环节一个不少,确保案件办理不拖沓。
 
  电询被害人 心理疏导效果不打折
 
  疫情期间,蒙自市检察院对一名未成年被害人通过电话询问方式进行了心理疏导。为保障电话心理咨询的效果,在打电话之前,承办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一起研究了案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制定了合适的疏导方案;电话接通后,承办检察官先与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以拉家常的方式了解被害人近况,向法定代理人介绍了心理咨询疏导的好处,提高法定代理人对心理疏导工作的认同感和配合度,之后再与被害人沟通交流,对被害人因犯罪产生的恐惧、焦虑情绪进行疏导,并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步亲职教育。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感谢检察官的来电,通过检察官的疏导讲解,化解了心结,被害人将调整好心态,努力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战“疫”期间,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是检察人员应有的使命担当,蒙自市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在特殊时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好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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