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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刑释的他,遇见芒市检察

时间:2020-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押涉罪未成年人最终以什么样的状态回归社会?如何尽最大的努力和可能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芒市检察院一直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模式。依托德宏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犀鸟家园”,芒市检察院对一名16周岁刑满释放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及法制教育。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除了心智尚未成熟,往往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或心理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小强(化名)两次犯罪间隔较短,并对再次犯罪表现的满不在乎,没有生活目标,且对家庭教育表现的十分冷漠,其父亲也反映平时难以与小强沟通交流。为了帮助查清心理症结,预防其再次犯罪,顺利回归社会。办案检察官将出狱的小强接到“犀鸟家园”,其在哥哥的陪同下,对“犀鸟家园”的7号厅“青春在线”进行了参观,通过观看法治教育短片,认识到犯罪的成本和后果,培养法治观念,树立遇事冷静处理的理念。通过触屏互动,学习青春期心理、身理知识以及禁毒防艾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后犀鸟姐姐通过讲解“我与社会”的版块内容,帮助小强理解如何顺利融入社会、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随后进行的心理疏导中,专业心理老师通过运用平等对话、心理引导、行为矫正、辨明利害关系、阐述当前社会竞争等多种方式方法,从家庭情况、犯罪前的表现、当时犯罪的心理状态、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看法、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感想、出去之后的打算等情况入手,全面了解小强的心理状态、行为习惯等,系统分析了犯罪的心理状态、原因、犯罪后的成本,以及不健康、不正确的心理所带来的危害等等,并结合他的实际情况,指出今后从心理调整、行为控制等方面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从内心方面真心忏悔,从行为方面努力改正错误,抵挡不良诱惑,弥补自身不足,争取早日走进社会。

  芒市检察院首次尝试对刑满释放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探索运用心理干预和疏导方法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通过发挥心理学专家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突出优势,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寻找恰当的心理疏导和帮教途径,矫正行为偏差,帮助他们重塑健康心灵,并促进他们早日改过从善,以全新的面貌重新步入社会,融入社会。未来芒市检察院将会对小强进行定期回访,在教育帮扶,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上提供更多的帮助,一点一滴的努力,撑起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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