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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隆阳:多部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

时间:2020-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森林公安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6家单位组建的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签订了《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形成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商共治局面。

  为了加强隆阳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该《意见》从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共建多元化保护体系、加强日常联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意见》提出,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协助配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力度,推进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检察机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员单位共同建立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意见》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充分了解当地有关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围绕突出问题进行会商,提出解决对策。建立健全有关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联合执法机制,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相互通报办理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情况,交流重要工作信息,推动涉环境污染及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顺利完成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程序。在积极履职的同时加强配合,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形成合力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会上,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隆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润光表示,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执法监管,使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得到落实;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的建成;要广泛宣传,使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成为社会自觉。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形成保护合力。 

  

  下一步,隆阳区检察院将与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管护局共同协商,设立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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