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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他们共建了一个基地

时间:202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落霞与孤鹜齐飞

  秋水共长天一色

  唐朝诗人王勃在《滕王阁序》里描绘的这幅美景,让后世之人无比向往。

  美丽的临沧市临翔区,正是滇西南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全区不仅有着76.3%的森林覆盖率,更拥有国家一、二、三级保护动植物138种。

  为进一步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执法合力,临翔区检察院与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共同协商,选取五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挂牌成立“临沧市临翔区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

  4月7日,临翔区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工作联席会暨“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挂牌仪式召开,区检察院、区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三家单位主要领导共同为基地揭牌。同时,在基地组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细化了常态化工作联络和协作配合机制。

  这一举措为临翔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或者执法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促成多部门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同时,通过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报告情况,争取支持,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临翔区检察院通报了近三年来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情况,及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三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签订了《合作协议》。

  “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作配合,突出监督重点,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全民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公益保护意识,为美丽临翔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共筑共建共治的保障机制,探索形成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保护的常态化‘临翔方案’。”临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戴勇表示。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策部署、《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临翔区检察院办理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文物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为依法保护全区国家和公共利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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