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在浙江打工,一家人过得挺好的,小羽就要上小学了,去年我们收到的司法救助金一分都没动,我要留着这笔钱给她上学。”
接听电话的是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来最小被救助者小羽(化名)的妈妈。2019年7月,对小羽进行司法救助时,她才五岁多。
时间过去快一年了,检察官仍心系这个小小的被救助对象。4月26日下午,官渡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小杨对其进行了电话回访。
案情
回顾
小羽的爸爸方某某是一名退役军人,2014年11月22日,他骑着电动车在下班途中,被前方驶来的大货车撞倒,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但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小羽和其母亲无法通过诉讼得到应有赔偿。
小羽爸爸的去世,让原本完满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而后,小羽妈妈重组了家庭,再婚后又育有一个女儿,一家人仅靠丈夫一人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拮据。
温情司法,补位“执行不能”
小羽母亲向官渡区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金的申请,鉴于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核实案件事实情况后,为切实缓解申请人家庭的燃眉之急,检察院最终为小羽申请到了9万元的救助金,并于2019年7月进行了救助金发放。
司法救助让这一家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有勇气直面生活的困难,重新点燃对生活的希望。
这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人文关怀,也是检察机关关爱军属、爱民拥军的一个生动体现。
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让小羽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学习生活,健康快乐成长,这对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察官来说是最完满的结果。
接下来,官渡区检察院将持续对近年来的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进行不定期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巩固司法救助成果,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