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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你呼我应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时间:2020-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这是检察机关对“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这是个旧检察对群众来信来访、

  举报申诉的不二态度。

  6月8日至12日,个旧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全面生动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从1999年起至今,个旧市检察院已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6月9日至11日个旧市检察院通过举行“检察开放日”、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检察长接访等系列活动,交出一份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真材实料答卷。

  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6月9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个旧市检察院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办理场所以及远程视频接访等场所,让其“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为民、便民的检察服务场所。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中,个旧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包颖从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情况、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参会人员对该院检察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项工作务实、高效、得民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此次活动,展示了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便民的宗旨,也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

  增进检企交流

  6月10日,红河州检察院联合个旧市检察院共同到民营企业云河药业开展法治宣讲。州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李满、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玲、市工商联主席叶华、州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罗曼尹、市检察院检察长万买富、副检察长包颖参加了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州检察院检察官以“民事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防范涉企经济犯罪风险,助力民企发展”为主题作了宣讲,随后向参加活动的企业职工发放法制宣传册。在开展座谈的过程中,参会人员就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让法治精神走进民营企业,让检察工作得到了更多的知晓率、认同感、支持度。

  检察长接访,直面民意诉求

  6月11日,万买富和包颖共同接待了重复信访人苏某某,认真听取了其诉求,悉心安抚信访人激动的情绪,从法律的专业角度作出解答和回复,并表示其所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会放在心上、及时落实。最后,苏某某向检察机关表示了感激之情。

  “事在是非,公无远近”,个旧市检察院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用有温度的回复对待群众的司法诉求,群众终将会用更信服的目光注视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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