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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在身边 | 永仁:检察建议促生态修复

时间:2020-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郭主任,自从收到检察建议后
 
  拖了三年的土地复垦费终于收齐了
 
  我现在工作也更轻松了!”
 
  永仁县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检察官这样说
 
  7月6日
 
  永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郭廷哲
 
  到该县某行政机关
 
  了解检察建议整改情况
 
  该局工作人员说出了心里话
 
  “每年发四五次催缴通知,
 
  但个别企业就是不交,
 
  这样工作下去我也害怕呀,
 
  是你们的检察建议帮了我的大忙。”
 
  原来如此......
 
  今年4月初,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经过详细调查、实地走访,了解到某矿山企业侵占20余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无证开采矿产品、未缴纳近三年的土地复垦费,导致矿产资源长期被违法开采,矿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永仁县检察院检察官翻阅行政审批卷宗、查阅法律法规、实地走访勘查和多方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案情,得知负有矿产保护、复垦督促落实职责的某行政机关具有监督管理职责。
 
  永仁县检察院及时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矿山企业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收取土地复垦费用,并监督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现场查看,组织骨干力量成立调查小组,及时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0000元、没收850立方米矿产品的行政处罚,并收取2018至2020年度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16000元。行政机关还表示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中办案力量成立专班,短时间内解决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类似问题。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书时,以点带面,不仅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积极推动对全县范围内的10余个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一揽子解决土地复垦、植树造林等生态修复问题,效果明显。
 
  “监督与支持并重,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站在被监督者的位置想办法、出点子,才能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才能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疾治病’的良方,才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超这样介绍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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