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是民族的希望
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
就是守护我们的明天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工作及“四个最严”专项工作要求,近日,镇沅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镇沅县城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烟草制品销售进行检查。镇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官及第二检察部未检检察官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检查中,主要发现存在两项问题。
1
部分百货店、副食店卫生管理有待加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对店铺经营卫生问题一一指出,并督促其当场整改。
2
校园周边部分百货商店违反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在学校周边五十米范围内无烟草专卖许可证出售香烟,部分商店经营者未设置或者粘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标识。
县烟草专卖局检查人员对违规出售的香烟予以收缴,并向经营者说明情况,要求依法到县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向经营者发放“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标识,粘贴于商店显眼位置。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镇沅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