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保山市检察院为杨某丽一家
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为这个原本贫病交加的家庭
带来些许安慰
每一个个体,对家庭而言都是全部。每一位被害人的离去,对家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之重。现年35岁的杨某丽,家住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安乐村,其丈夫杨某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身亡。
2019年8月5日,被告人字某某等四人因与被害人杨某滨、杨某高发生争执,造成杨某高的右侧头部受伤,在送至保山市人民医院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四名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虽然伏法,但杨某丽家庭未获得任何赔偿。今年9月,杨某丽一家4口向保山市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经保山市检察院审查和调查核实,杨某丽家庭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杨某高本来是全家的“顶梁柱”,他去世后,丧失了主要经济来源,入不敷出。杨某丽的两个孩子尚未成年,婆婆又体弱多病,劳动能力弱,全家人的生计仅靠杨某丽四处打工维持,经济情况非常困难。
11月20日,保山市检察院针对杨某丽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作出给予杨某丽及其家庭成员各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杨某丽全家共领取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
“检察院帮了大忙,现在不用为孩子的教育费用发愁了。”领到救助金后,杨某丽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将精打细算用好这笔救助金,抚养好孩子、赡养好老人,用自己的双手,努力撑起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