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近日,勐海县检察院和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机制座谈会召开。
会议邀请了勐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林草局、布朗山乡政府、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11家单位的领导和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俊、副检察长向林涛、第三检察部主任及检察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张俊就2019年以来两家单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协作配合共同取得的成绩及今后的工作开展方向作了发言。
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所长申国晋讲了过去两年以来与勐海县检察院共同开展工作的心得,并表示今后双方将会继续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全力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为了让大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更深入的了解,座谈会还特别邀请了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所高级工程师王巧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授课。
交流座谈时参会代表们表示此次座谈会让他们受益匪浅,大家畅所欲言:
县人大代表发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发展经济,要找到保护和发展的一个平衡点。”
县政协代表谈到:“协作机制的签订标志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生态保护上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助力行政机关开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力度。”
人民监督员说:“县检察院和管护所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仅是两家单位的事情,而是全县共同的责任。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会议最后,勐海县检察院与管护所两家单位会签了《勐海县人民检察院 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关于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书》,双方统一思想,共同发力,就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信息沟通交流、落实检察建议及联合开展宣传等工作达成了共识,将充分利用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个协作平台,完善公益诉讼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衔接机制,形成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努力创造勐海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品牌与特色,为即将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提供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