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委、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相继做出工作部署。
连日来,丘北县检察院多举措深入学习领会《意见》重大部署、重要决策、重点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在新起点上推动丘北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学习贯彻。
一是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意见》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积极请示报告争取支持。就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争取县委和人大支持,营造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县委、政府“两办”下发了《丘北县行政机关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合力抓好《意见》落实。在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汉祥原文传达学习了《意见》、提出了县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强调以狠抓《意见》贯彻落实为契机,全面分析今年上半年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检视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对策建议,推动丘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一是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好《意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县检察院积极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重视支持。建议:县委认真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全县各方面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丘北法治软实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高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将结合丘北检察实际,根据省州相关实施意见着手制定具体路线图责任线,对照《意见》逐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推进落实措施和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意见》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做好学以致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司法为民十件实事”为抓手,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职责使命,切实把法定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
坚持开展检务公开,适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座谈会,听取检察机关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梳理,结合工作开展强化建章立制。以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长效常治,围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主动加强与法、检、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签了《丘北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丘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实施细则》《丘北县人民法院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 丘北县公安局 丘北县司法局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配合、衔接机制》《丘北县人民法院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有关问题的意见》《丘北县人民检察院 丘北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丘北县人民法院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工作办法》《丘北县人民法院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 丘北县公安局 丘北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等制度,助推检察权规范运行、监督制约,努力在信息联网共享、检监衔接、行刑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全面提升我县法律监督工作实效,为推动丘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推进平安法治丘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