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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基本属性开拓检察工作新格局

时间:2019-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立足基本属性开拓检察工作新格局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必须聚焦“五大基本属性”,积极构建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改革强检、科技助检和文化育检“六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立足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紧紧抓住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根和魂”。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正确处理党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要坚持政治建检,牢牢抓住这个检魂,坚定不移地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具有崇高政治理想、严明政治纪律的检察队伍,确保检察机关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

  二是立足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紧紧抓住司法为民、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必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确保检察工作反映民意、凝聚民心,确保党的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导向,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供给侧”作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维护好检察环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紧紧抓住业务立检、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这个主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必须聚焦监督这个主责主业。要坚持业务立检,多办案、办大案,推进监督与办案齐头并进,纠正重办案、轻监督现象,以证据为核心,以质量为生命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办案作为检察供给的核心产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要立足检察工作新实践,敢于突破检察监督的瓶颈,补齐监督短板,以人才建设为根本、以智慧检察为支撑,加快专业化、职业化法律监督进程,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人才兴检,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专业化“人才库”建设,促进各门类专业人才的资源开发、培养、配置和使用,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坚持科技强检,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立足检察机关的社会属性,紧紧抓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正确处理检察业务与第一要务的关系,把司法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决不能脱离法定职责搞服务。要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经营权、财产权、人身权,防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是立足检察机关的开放属性,紧紧抓住务实开放、改革创新这个动力。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尤其是检察权的内容、配置方式迎来重大调整。要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精神来推进新变革,树牢改革强检理念,抓住深化改革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检察职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建设,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以公诉为主导的控方格局,强化监督机制体系建设,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要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法律监督权能横向配置,理顺法律监督层级纵向结构关系,协同推进司法责任制、员额制、检察职业保障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不断为当代中国检察制度注入新的内涵。要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险,立足检察改革实践,注重加强检察理论和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提高文化自信,注意发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合理吸收域外法治思想和法治文明,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研究有机结合,积极将基层检察改革实践经验和感性认识总结上升为理论,为完善检察改革“顶层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为新时代检察制度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作者为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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