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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时间:2019-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国庆在大检察官讲堂授课时指出

  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正义网北京5月29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大检察官讲堂第14讲今天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为题为300余位学员授课。

  陈国庆强调,一些地方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例不高,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真正体现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认真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准确惩治犯罪、有效保障人权。

  陈国庆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体现了司法诉讼制度现代化的要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需要检察官在法庭上指控证明犯罪的能力,更考验检察官的整体司法能力,包括法律和事实证据的理解适用、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教育安抚、与律师沟通以及群众工作等方面。

  陈国庆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政治上着眼,从司法上着手,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培养和发挥检察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导能力和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检察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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