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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来了!下半年检察工作重点在这里(干货版)

时间:2019-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0日,2019年大检察官研讨班在四川成都开班,来自最高检和各省区市检察机关的数十位大检察官济济一堂,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

  快看,张军检察长正在作开班讲话!讲话金句频出,形象生动接地气,为下半年检察工作怎么开展指明了方向。下面,检察君为您奉上首席大检察官现场讲话金句版,助您秒懂下半年检察工作怎么干!

  1.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新修订的检察官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对检察官履职立场作出规定:客观公正。这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体现了新时代对检察官职业的根本要求。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要”在转变观念。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有更高水平的要求,更加凸显了检察官履职立场必须与时俱进,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既无过度也无不及,这也是检察官法新规定的时代背景、要义所在。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重”在提升能力。全体检察官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践行公平正义要求,不断提高客观公正办案能力,追求最佳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决不能只求过得去,一定要求极致、过得硬。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旨”在维护权益。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切案件,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别无其他。办案中要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真诚尊重、真心支持!最高检已下发通知,要求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律师通道和会谈室,为律师会见、调查取证提供便利和服务,要不折不扣落实。

  2.“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重在监督要精准、办案要优质,把监督做实、把案件办好。

  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对刑事诉讼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优质高效办理捕诉案件。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更加自觉将刑事诉讼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一体提升办案、监督质量和效率。

  最高检将通过案件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加以引导。通过加强案例指导、部署专项行动等方式,完善“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诉讼监督机制。

  坚决纠正形式上“捕诉一体”、实质上捕诉由一个部的两个办案组、一个办案组的两名检察官分别办理的错误做法。一些地方市、县两级检察院已在工作中以新的检察官办案组织实行“捕诉一体”机制,这就把握住了改革的方向,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值得肯定、应该推行。各地要加强督导,年内“捕诉一体”要全面落实、上下贯通。

  要按照“人民检察院监督特赦实施”的要求,加强对特赦案件报请、审理、裁定的有效监督,通过办案强化全程同步监督。

  3.检察官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检察环节是承担主导责任的。

  这一要求在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从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刑事诉讼制度设计看,检察官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检察环节是承担主导责任的。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是十分典型的以检察官主导责任为基础的诉讼制度设计。

  落实、发挥好检察官主导责任,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需要检察官法庭上有较强的指控证明犯罪能力,更需要检察官整体司法能力的提升,包括释法教育安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及与律师的沟通能力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铺开后,防止被“围猎”是对检察官的一个新的现实考验,必须进一步完善、严格司法责任制和内部监督,坚决惩治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社会信任,让党中央放心。

  4.案例工作决不仅仅是案件办完以后的工作,受理的典型、影响性案件,要有“培养”意识,一开始就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去办,努力办成精品案。

  做好案例指导工作,离不开地方检察机关的“案源”。

  各级检察机关都办理了大量案件,但能成为典型案例仅属个别,说明案例意识不强,反映政策指导意识不强,案例敏感性不够。这种状况一定要改变!

  最高检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省级院也要收集、筛选、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下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作为案例的“富矿”,要注重总结、积累、报送。

  典型案例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有些案例在理解、适用法律或程序运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也是“宝贵财富”,内部编发会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案例发布了就要学、用,不能束之高阁。各级检察机关检委会都要认真学习、研讨,对照本院已办过的典型案件总结得失,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能力和水平。

  5.智慧借助既要“借智”,也要“扶智”。

  创新智慧借助补足业务发展建设短板。

  要不断规范和细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在借助“外脑”促进检察官提升办案能力的同时,要责任分明:采纳了专家意见,办案的结果、法定责任仍须由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承担,司法责任必须扛在自己的肩上!

  智慧借助既要“借智”,也要“扶智”。最高检的专家委员会,各省级院可以用;省级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县两级院也可以用。

  智慧借助既要“请进来”,也可“走出去”。目前,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国税总局等部门的干部双向交流已经落实。民行检察人才紧缺,还可以直接与法院商调优秀法官。

  智慧借助既要立足传统人力资源,也要善于运用新兴科技手段。最高检正在筹划建立民行检察案件互联网咨询平台,把最高检、各省级院的专家全部纳入,直接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办案中遇到法律适用、证据理解等难题,把案件有关信息隐去后,都可以上网寻求指导和帮助,这对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办案会是有力促进。

  6.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考验韧劲、啃“硬骨头”的重要阶段,要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以更高政治站位、更远战略眼光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化。

  要在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把案件更好更快办出去。力量相对不足的,上级院要统筹调配。任务重的地方,要集中优势力量攻坚。

  省级院要落实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逐案把关的要求,对案件质量负总责,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最高检选编了5起典型案例,各地要组织学习,不仅内部要作为办案参考,还要印送本地政法委、法院、公安机关参阅,促进形成共识。

  要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检察机关查处的重大“保护伞”,由上级院指定异地管辖办理,减少办案干扰;对查否的线索实行“零报告”,一律层报省级院备案。

  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存在“保护伞”线索,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介入严查,坚决防止“灯下黑”。

  7.我们付出的辛苦,很值!

  扎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

  做到件件有回复,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为老百姓办了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是我们的初心、使命吗?老百姓不是更加信任我们了吗?更要看到,通过努力,检察机关整体信访形势不断向好,尤其是重复来信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我们付出的辛苦,很值!

  优化、完善信访案件受理和初步审查机制,关键是要做好繁简分流工作。

  繁简分流的关键是甄别。要指定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或办案组,以高效的工作机制分别繁案和简案,存在重大错误或者典型性、引领性案件,要精准提起抗诉;其他存在一般性错误的,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等不同方式提醒纠错。

  简案快办重在反馈。对于基本没有问题的案件,关键是做好回复反馈、说服息诉工作。最高检和省级院要带头办理、总结、发布一批公开听证的典型案例。

  8.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近几年要坚持公益诉讼这种“回头看”的务实做法,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如果发现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检察建议,要加大督促力度,或者做实工作、直接起诉。

  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标准问题,这是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的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通盘考虑——

  形式标准,要看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给予回复,或直观了解是否存在形式落实、承诺落实但不作为,落实工作出现反复的问题;

  实质标准,要看是否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受损公益是否真正得到保护、是否用尽行政监管手段等。其中,是否用尽行政监管手段是最终判断标准。

  对于落实标准难以量化、双方各执一词的案件,可以邀请第三方参与评判。福建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机制,值得借鉴、推广。

  9.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检察建议数量不是目标,关键是质量、是落实。

  检察建议本身必须高质量、真管用,可行性、操作性强;

  发出之前还要主动协调、沟通,被建议单位才能从心底接受;

  发出后必须以有效举措盯住不放、确保落实。

  去年,最高检针对校园性侵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各方面评价很高,期望也很高。下一步还要会同教育部“没完没了”抓好督促落实。

  各地检察机关都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去学校、幼儿园检查、督促,对于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向党委、人大报告,推动落地见效。

  10.“跳出检察看检察”,站在国家治理层面评判检察办案质效。

  科学构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这是事关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战略性、导向性问题。

  检察机关最优“案-件比”是1:1。老百姓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检察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相对更好。

  遵循“案-件比”指标,要下大力气降低办案中的“环节”“件”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整体质量意识”: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要坚持最高质量标准,努力做到极致,否则就可能生发出下一个环节本不该有的案件。

  为更好发挥批捕环节引导侦查取证职能,今后,凡开列“补充侦查(调查)提纲”,都必须把案件的侦查(调查)方向、案件定性问题,以及取证目的、意义等写清楚,否则就是不合格。

  最高检将在修订刑事诉讼规则中完善检察机关引导侦查规定。

  11.办案就要阅卷,如果不阅卷,光听汇报,可能与事实证据相差十万八千里。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在守初心、担使命中发挥好表率作用——

  领导干部办案不是把自己当成简单办案力量,而是要通过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总结办案经验,发现深层次问题,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水平。

  要以主办检察官或者独任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案、完整办案。

  不仅办案要阅卷,上级院领导下基层调研,不能只听汇报、开座谈会,也必须抽出一定时间认真阅卷,从中会发现许多问题,直接有助解决实际问题。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重要方式。我们一定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范围没有限制,根据“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规定,只要有必要的都可以列席。

  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检察院还要注意落实、发挥实效,促进法治进校园,促进少年强、奉法者强、法治国家强。

  12.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锻造“四个铁一般”队伍。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要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些员额检察官感到办案压力大。这是好事!说明司法责任在落实。一些地方反映检察辅助人员职业归属感不强、司法行政人员存在负面情绪等,这都是改革“阵痛”,要积极面对。要始终压实压紧员额检察官责任,不适应的就退额,让没有入额的同志切实感受到检察官的责任、压力,把司法检察改革成果落实好、巩固好、发展好。

  要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大规模业务培训是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抓手。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要落实,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要商有关部门深化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一体化培训,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可收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业务能力建设中,要持续建好、用好“检答网”。

  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要更加重视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大胆提拔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生力军、后备军。

  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做减法,也要做加法,开会、发文要精简,有效调研、解剖麻雀、面对面指导要增加,特别是要防止以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由,行怠政、懒政之实。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为基层减负,更要为基层服务,对下级院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决不能只调查、不研究,多年来“涛声依旧”。最高检要在反思、查找问题中改进工作,请大家监督,共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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