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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外脑”,为检察智慧注入新“硬核”

时间:2019-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标题:借力“外脑”,为检察智慧注入新“硬核”——“检察智库”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专家们的意见给了我很大启发,接下来我要进一步深挖、吃透案情,调整自己的办案思路。”近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就“建筑工程领域发包方、班组长与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展开深入研讨,申请发起这场论证会的检察官朱鹏收获颇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强调树立“智慧借助”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脑”的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检察智库”功用发挥凸显,越来越多的检察官像朱鹏一样,愈加善于借助“外脑”的智慧和力量,提升了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革新理念,多方借助智慧资源
 
  今年6月5日对于云南省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这一天,云南省检察院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未成年人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下称“云南未检委员会”)。
 
  令人眼前一亮的是,云南未检委员会的阵容十分强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席小华等14名致力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知名学者赫然在列。
 
  “少年司法是人性化司法,不仅需要法学领域方面的专家参与,也需要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领域专家的介入,云南省检察院成立未检委员会是理念上的一个巨大的进步,值得点赞!”席小华如是说。
 
  正如席小华所言,创新工作理念是破解检察发展难题的一把金钥匙,云南未检委员会的成立是落实最高检党组要求的“以理念变革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以来,“智慧借助”作为高频词,多次出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讲话中——
 
  “要树立智慧借助理念,积极‘借力、借智’咨询委员、特约监督员等力量,提升监督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要善于‘智慧借助’,充分利用代表委员的专业背景和专业知识,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
 
  最高检有部署,地方检察院有行动。去年以来,根据检察职责的调整和变化,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吸纳专业人才,调整充实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委员会等“检察智库”,以此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记者采访了解到,北京、上海、安徽、湖北、黑龙江等省市检察机关“外脑”构成从传统法学专业向金融证券、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环境保护等新兴学科转向,关注领域从刑事检察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拓展。以上海市检察院为例,该院邀请的首批“检察智库”侧重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专家,占到了智库总人数的90%。
 
  与云南省检察院不谋而合,为满足各自检察工作的特殊需求,多地检察院也设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智库,如海南省检察院建立了海南自贸区(港)检察工作智库,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法律保护专家咨询团,着力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法律保护工作提供系统、权威的指导和咨询。
 
  对接检察需求,实现“外脑”精准发力
 
  借助“外脑”,目的在于办案。
 
  2018年4月,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检察院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
 
  “借助‘外脑’可以为检察官办案排除技术壁垒,是不可或缺的科技‘外脑’和强大助攻。”作为黑龙江省检察院聘请的“外脑”成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震认为,“外脑”智囊的支援,有助于检察机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优化法律监督布局,促进办案专业化、精细化。
 
  据了解,2018年7月,最高检专门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办法》。依照这一工作办法,最高检聘请包括专家学者、退休法官、律师在内的103名专家,组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在此后召开的两次专家论证会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和副检察长张雪樵全程参加了案件论证。
 
  而在地方,“外脑”的身影同样活跃在众多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
 
  江苏省盐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响水“3·21”爆炸系列案件中,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其中,解决了困扰案件进展的PH值鉴定意见相互矛盾的问题。专家学者还对涉案环评文件的性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如何入罪等给出了明确参考意见,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内心确信。
 
  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在办理邹伟煌等7人非法采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向专家库发出植被复植咨询申请,专家对此提供专业意见,并推荐相关鉴定机构,及时解决了证据适用问题。
 
  在帮助解决棘手案件的同时,专家学者还以专业人才身份出庭应询,配合公诉人解释专业问题,夯实了公诉指控依据。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涉互联网专家咨询组成员作为有专门知识人员多次出庭互联网犯罪案件,以PPT等形式在法庭演示犯罪手法,有效提升庭审质证效果。
 
  记者采访了解到,借助“外脑”过程中,多地检察院还探索建立了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即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中聘请检察官助理,参与到司法办案活动中来,直接协助开展办案工作,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聘请相关行政机关和公益组织的业务骨干担任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表咨询意见、辅助检察官出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建好智库,出台制度保障“外脑”规范使用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各地“检察智库”百花齐放,散发着蓬勃生机。为了高标准推进“外脑”选任工作,保障“检察智库”健康运行,各地纷纷出台制度规范,在建好“智库”上下足了功夫。
 
  据了解,陕西、江西、海南等地检察院均制定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明确专家委员的聘请条件、任期、职责、工作方式、咨询论证内容,提出专家委员可以多途径多方式为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供帮助。
 
  浙江省检察院、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制定专家辅助人参与公益诉讼活动管理办法,明确专家辅助人具有知情权、咨询权、发表意见权等权利以及具有保密、根据委托出具意见等义务。同时,建立专门数据库,对“外脑”参与检察工作的情况详细记录,定期分析管理,为后期“智库”名单的增补和删减提供了依据。
 
  江苏省检察院制定了“外脑”参与司法办案的工作意见,明确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循技术标准和规范,依法实行回避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保守相关秘密,妥善保管证据等案卷材料。需要专家辅助人参与研究论证、提供专家意见的,应当由承办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审批决定。
 
  据了解,各地检察机关注重机制创新,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构筑积极开放平台,最大限度地借助各方力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上海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机制,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共同办案等方面加强良性互动。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选派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强检察业务能力的检察官,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流援助,目前人员已经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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