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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之星”展播——宁蒗县检察院西鲁东

时间:2018-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多渠道发现培养、选拔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展示检察形象。云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之星”先进事迹宣传推介活动,自6月起,我们不断在微信平台展示“检察之星”的风采。 

  今天,向大家展示11月“检察之星”宁蒗县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西鲁东。 西鲁东,男,201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宁蒗县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因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丽江市检察院嘉奖,2014年被宁蒗县委、政府评为“宁蒗县综治维稳先进个人”,多次被宁蒗县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扎根山区,青春无悔 

  宁蒗县俗称小凉山,地处偏远、高寒山区,西鲁东系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首批定向培养学员,在校期间就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毕业后从山东来到云南,扎根小凉山,成为一名检察人员。西鲁东刚来上班时,很多同事都不相信一个通过司考A证的外地人能甘心在小凉山长驻,而他一待就是8年,也是该院第一个持有法律从业资格A证的人。 

  刚来时他也很不适应,身在山东老家的妻子也劝他离开,可西鲁东却说:“我是国家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第一批定向学员,是检察院出了学费让我有幸到西北政法学习,培养了我,我不能过了司考就一走了之,一定要恪守协议认真工作。而且通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了解,我已经越发地热爱检察工作,热爱这片高原,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是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许多的关心和帮助,教我如何融入当地群众,如何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办案实际中。”他还劝说在山东老家当口腔医生的妻子放弃了优厚的待遇,一起来到宁蒗从零开始,为当地口腔卫生事业贡献力量。 

  工作8年来,西鲁东一直认真负责,刻苦努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真正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勇担重任不退缩 

  西鲁东历年来办理各类公诉案件325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6件,未出现无罪案件和冤假错案。2013年5月宁蒗县检察院受理杨某、苏某等21人涉嫌诈骗“新农合”医疗资金案时,西鲁东同志正因病手术在医院住院治疗,但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人员之间关系复杂、涉案金额达210多万,涉案资金又系宁蒗县医保和新农合医疗补贴款,是关系广大群众寻医问药的“救命钱”,所以该案在宁蒗县震动极大,群众关注度极高。西鲁东同志做完手术的当天便投入到工作中,整个治疗期间没有在医院躺过一天,只是利用午休时间到病房打吊瓶,打完吊瓶便又赶回单位工作。刚做完手术的他不能坐下,便站着翻阅卷宗,编写案件审查报告。对21名犯罪嫌疑人、200多份证人证言、130多份医疗单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让每一名被告人都得了应有的惩罚,主犯更是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西鲁东的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法院等相关兄弟单位的高度赞扬。 

  2015年5月,西鲁东办理了宁蒗县检察院首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面对一个全新的罪名和自认作案手法高明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西鲁东先是学习税务知识,不懂的地方向税务人员请教,有了足够的税务知识储备后,通过分析嫌疑人网上银行的转账记录、向“被收购农产品”农户了解详细情况等,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1份,造成税款损失298万的犯罪事实,该案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不断学习提素质 

  作为一名法律人,西鲁东知道,只有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确保不办错一例案件,他经常购买各种法律书籍“充电”。他在平时的工作中,非常注重细节和典型,时常把一些发生在检察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以及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西鲁东同志先后在检察日报、云南日报、正义网、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丽江日报等国家、省、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稿件194篇,同时又在“两微一端”新媒体上下功夫,2015年10月份开通了宁蒗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小凉山检察”,为宁蒗检察的宣传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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