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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 任林芳:一片冰心在玉壶,一颗匠心铸检魂

时间:2021-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任林芳,永胜县检察院“70后”员额检察官。自1993年进入检察系统以来,任林芳长期坚守在办案一线,始终将“敢于担当、追求卓越、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作为人生信条,把正义与温情融入到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检察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敢于创新,精益求精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法定职责。
  作为一名检察官,任林芳时时刻刻警醒自己是一名党员,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在办案过程中,任林芳始终牢记并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规定,始终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秉持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永胜县检察院为有效破解“人案矛盾”,不断强化精品办案意识。经过对案件数据的科学分析,该院党组决定探索创立“1:1:1简案专班组”来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但是谁来担任“1:1:1简案专班组”的员额检察官成为此次“破冰行动”的关键,谁能在这“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时刻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在这重要时刻,任林芳勇挑重担,成为了“1:1:1简案专班组”的员额检察官。
  经过仔细分析总结案件特征,她专门制定了“六集中”办案工作机制。“六集中”即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适用程序、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审理。此外,针对受案数量最大的危险驾驶案制定了相应的证据标准,确保在较短的办案期限内,守好案件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
  2020年,任林芳带领简案专班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简案专班组共受理三类公诉案件178件178人,占全院受理公诉案件的54.1%和40.9%,适用认罪认罚174件,扣除存疑不起诉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9.43%,适用简易程序65件,适用速裁程序35件,占办案数的58.8%,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限,提高了办案效率。其中,办案时间最短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只用了三天,而案件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了9天时间。
  简案专班组的工作也为其他办案组赢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成熟运行,使得全院认罪认罚工作向着“两提高、一降低”的目标稳步推进。
  忘我工作,勇于奉献
  2018年,任林芳服从院党组安排,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调到了侦查监督科工作。当时侦查监督科有两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任林芳在大部分时间没有助理配合的情况下,完成了全院一半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同时,还轮办了全院七分之一的公诉案件,办案量居全院前列。
  2019年,任林芳与一名书记员一同开始专门办理非法持有枪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三类轻罪案件。任林芳在办理大量三类轻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1—6月办理的批捕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年办案量100余件,居全院办案量前列。
  2020年,简案专班有了检察官助理,正式成为“1:1:1简案专班组”,承担了全院受理公诉案件的54.10%,工作任务繁重,办案压力大,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面对困难,任林芳从不畏难退缩。2020年工作最忙的时候,2天受理20件公诉案件,有时忙到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有时一天要出12个庭。
  为减少诉讼环节,节约时间成本,简案专班组受理的案件,任林芳坚持能自行补充侦查的,就在审查起诉办案期限内自行补充侦查。因办案组犯罪嫌疑人大都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很大一部分案件发案地点也是偏远山区,为了在短时间内补全证据,不论细雨绵绵还是烈日炎炎,不论山路多崎岖,都阻止不了任林芳调查取证的脚步。
  在办理胡某危险驾驶案时,涉案车辆信息缺失,任林芳到片角下六村提取相关书证;在办理彭某交通肇事案时,为确定事故后两个月死亡的受害人死亡前是否受到其他伤害,任林芳到宾川钟英乡某村寻找证人……2020年除疫情影响和存疑不诉案件外,简案专班组只有2件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用情办案,以情暖人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承载着更多的社会期望。检察官不仅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还需要通过人性化执法来教育、挽救被告人,救助弱者,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办理叶某危险驾驶案时,犯罪嫌疑人叶某是大姚县碧湾乡人,系建档立卡户,家庭贫困,到永胜县检察院接受讯问后,任林芳为叶某买了回程车票;在办理宋某交通肇事案时,因宋某是山东潍坊人,案件从审查起诉到作出判决宋某要在永胜县和山东潍坊之间往返多次,宋某到检察院接受讯问后,任林芳立即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并与法院立案庭沟通,次日宋某返回山东潍坊前拿到了起诉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任林芳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 她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和职业操守,服务群众,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她曾四次被评为丽江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获永胜县“三八红旗手”,三次被永胜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获云南首届政协知识竞赛二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 
  28载的检察春秋,28载的风雨兼程!“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是她永不枯竭的工作动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她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职责坚守。任林芳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砥砺前行、拼搏进取、奋斗不息,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遭受多大挫折,都会常怀对人民检察事业忠诚之心,不犹豫、不动摇,与政法战线的同仁们共同携手为建设平安永胜、法治永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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