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第03版
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
——全国检察英模代表“模范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主题座谈发言摘要
编者按
近日,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24期检察英模荣誉休假团的31名成员紧紧围绕“模范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的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新功。
云南省保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李蕻娟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检察官,要自觉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排头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把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有机统一于司法办案中。时刻牢记自己“人民检察官”的身份,始终把“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立身之本。以绝对忠诚的品格修身做人,带头发扬“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实事求是、踏实做事,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
一是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严守“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案件无小事,对每一个案件,都怀敬畏之心,每一步程序、每一个证据节点,都不能有半点马虎,守住法律的底线,做到客观、公正。
三是依法能动履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