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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9-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6日上午,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在海埂会堂举行,省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通报典型案件。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亚锋介绍,云南省各级检察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依法批准逮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案件,并将办案力度与质量、执法效果进行有机统一,努力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社会治安的改善,感受到新时期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

  王亚锋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各级检察院由检察长担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办案组,整合打击力量,办案质效不断提高。截至2019年4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提起公诉381件3434人,省院挂牌督办18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45件88人,纠正漏捕298人,漏诉265人,先后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0件次。严格按照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要求,依法不批准逮捕367人,不起诉106人。

  王亚锋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撕开“关系网”、拔除“保护伞”。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本职,延伸工作职能,切实将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与社会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到社会综治工作中,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42件。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彭光明通报了10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信息。

  王亚锋、彭光明以及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筹备组组长李富强、第十一检察部筹备组组长刘宗煌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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