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了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总结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计划,指明了工作方向。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出席会议并就“如何提高认识、如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统筹配合、提高办案效率”作出要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主持会议,检委会专职委员孙甸鹤、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
自2019年4月成立“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来,省院党组坚持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委精神,营造良好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为云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加强研判,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贪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等工作,形成打击涉民营企业犯罪工作合力。
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打击,重保护,加大推进涉民营企业案件认罪认罚工作,畅通申诉机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财产的保护力度。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立足职能,积极探索服务民营企业新思路,主动延伸监督与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横向沟通,与省工商联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做细做实,检察环节为民营企业的特别关爱
会议指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就是要抓落实,将最高检、省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既要办好案,也要指导好案子,既要加强基层对案件的审查能力和把控,也要分析研究法律适用问题。
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全省检察机关要树立树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落实责任,更新司法理念,做细、做实对民营企业的保障。
二是行动上要讲究措施,要把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来,切实保障和服务好民营经济发展。
三是办案中要加强统筹,树立一盘棋的格局意识,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联动作用。
四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五是要加强与工商联、民营企业的联系,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需求。
六是加强对个案的指导,通过办理典型案例强化业务能力提升。
七是及时总结宣传,通过归纳整理推动工作进一步进展。
会议强调,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积极落实最高检、省委的各项要求,形成统筹合作的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办理各类案件,形成主体力量,总结办案经验,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