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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发布会,透露了这些重要信息

时间:2020-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四大检察’齐发力 供给人民新需求”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以全新理念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相关情况。 

  

 

  近85%的人力回归办案一线 

  领导办案占比13.27% 

  

  2018年,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检察机关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执法公正、生态环境安全的新要求,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的部署,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下功夫。 

  省检察院根据检察业务性质、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设立了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分别对应履行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毒品犯罪检察十一个职能,分工更加专业和细化。 

  

 

  发布会现场 

  

 

  “四大检察” & 内设机构改革 

  

 

  

目前“四大检察”在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全部改革完毕。
 

  

“我们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综合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原办案骨干充实到业务部门,近85%的人力资源回归办案一线。”省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史亚凤在发布会上介绍。
 

  

“我们将具有民商法、行政法专业背景或者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经历的检察人员全部调整到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由改革前的15人增加到44人。”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52629件,占总数的13.27%,其中检察长办理4316件,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制度得到充分落实。
同时,按照一个案件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到底的原则,对原分段办理的办案流程进行全面改造,推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心增强,补充侦查提纲释法说理更加充分到位,侦查监督刚性增强,也得到侦查机关的认可和欢迎。
 

  

各项举措的落地和各项制度的实施,推动全省检察系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检察工作布局初步形成。

  扛起“三大攻坚战” 

  的检察担当 

  

 

  

省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确保在重大风险防范、污染防治、脱贫攻坚中“检察力量”不缺位,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数百名在校学生“校园贷”中被诱惑卷入“套路贷”等问题,及时向省政法委提交了《我省部分高校学生深陷“套路贷”应高度关注》的工作专报,引起省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一案一报、即发即报”制度,加强对案件风险点和风险预案的把控,形成高效联动的专业化办案机制。

  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宗族势力”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向574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1.35万元。大力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山林水土纠纷等相关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确有困难的扶贫移民实行异地搬迁、建档贫困户,助力扶贫攻坚战略稳步推进。 

  

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围绕湖区、库区水资源、岸线资源、森林资源、土壤安全保护,聚焦非法采石采砂、非法倾倒垃圾固废、非法占用河道以及破坏森林草原等突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污染环境、滥伐盗伐、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推动建立了长江上游六省市区检察机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一江清水流出云南”的政治责任。

  积极投入 

  防控疫情阻击战 

  

今年开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防控疫情阻击战。
 

  

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建立涉疫情案件报备、指导和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贯彻中央司法机关制定的涉疫情案件办案规范,汇编下发《检察机关办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有关规定》,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准确及时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截至4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案件共251件300人,其中,刑事案件234件282人,行政案件17件18人;省院挂牌督办案件3件3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调查)187件221人,批准逮捕60件72人,提起公诉31件34人。这些案件的办理,有效震慑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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