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聚焦图片

云南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做到7日程序回复100%

时间:2020-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3月到2020年5月

  全省检察机关共收到

  人民群众信访23421件

  全部都做到了在7日内

  “应回尽回”、“能回尽回”

  7日内程序回复率100%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良好形象,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6月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
 
  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庄严承诺,要求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一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作出部署,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高标准、实举措打造检察“民心工程”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院党组和检察长王光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新时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将其打造成为检察机关的“民心工程”。
 
  具体负责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强化底线思维,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纳入常态化督导重点内容,及时发现解决工作短板和存在问题,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省检察院采用1名员额检察官为组长、1名检察官助理为组员的办信组,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由员额检察官直接办信办访办案。同时,根据来信来访工作特点,按照“日清、周结、月汇总、季度通报、半年分析”的目标,建立电子工作台账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办理和跟踪检查,确保来信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处理、时时有跟进。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创新,严格办理规范流程。官渡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创制“办理群众来信温馨提示卡”,对即将到答复期的信访案件和接访中发现的苗头问题和隐患,及时填写提示卡,交由具体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承办部门签署反馈意见后再反馈控申部门,促成各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形成工作合力。
 
  及时受理、快速移送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倾听群众呼声,深化检察为民服务,全省检察机关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坚持依法、快速、高效分流办理群众信访,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受理、快速移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我们坚持领导带头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沈曙昆在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初,省检察院通过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要求院领导和全院员额检察官都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全省三级检察院都做到了检察长直接办信办访办案,积极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对待当事人,检察机关加强释法说理,积极推动案结事了。“我们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办案谁答复的工作原则,按期高质办结群众信访案件。”在办理退休老人王某某申请行政监督案件中,省检察院虽然作出了不支持其监督申请的决定,但不止于就案办案。为了解开王某某长达17年的心结,多次邀请其原单位人事处负责人、老干办代表、代理律师到其家中听取意见,为信访人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从法律、事实、证据以及政策等层面,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使其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尊重和理解,最终实现当事人息诉罢访的目的。
 
  “检察开庭”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能听证、尽听证”工作思路,检察机关原则上要将公开听证作为办理信访案件的必经程序,除具有不宜公开情形外,只要征得信访人及其他当事人同意,就应该举行公开听证。
 
  在办理信访案件中,云南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这一“检察开庭”的方式,让持不同主张和观点的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由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进行评议,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广泛开展了公开听证工作,其中有23起公开听证是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听证会主持人,通过对申诉人反应强烈的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审查并作出决定,让正义在这里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燕介绍,公开听证是回应申诉人诉求、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听证会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加,大家通过听证会这个公开的平台,各方都充分阐述意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把情理法都说通说透。
 
  根据听证结果,确属不应支持的申诉案件,各方共同做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争取矛盾彻底化解;确属申诉有理、原案存在错误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尊重听证意见,并将听证意见作为向法院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的重要依据。
 
  整个公开听证的过程,既是一次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心结的释法说理,也是一场公开透明的高质量普法课。
 
  办信就是办案 以专项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围绕深入推进群众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专项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通过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76件。
 
  二是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多次进行会商研究,建立健全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信息共享制度,改进完善了值班律师工作制度。
 
  2019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律师控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执业权利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已经监督纠正了16件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案件。
 
  三是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受理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来信来访,努力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在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精准发力。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1219件,决定救助1106件,获得救助人数1525人。其中,救助贫困家庭464户,救助贫困人口660人,向涉案贫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42.35万元。同时,对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及时向扶贫工作部门发出进行贫困识别的建议,被扶贫工作部门采纳率达100%。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通过这一年来的实践,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产品的新期待,推动了检察机关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发生积极的变化,检视了检察机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更加趋稳向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