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庸懒散乱”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结合案管工作自身实际,努力将专项整治与案管业务深度融合,及时制定具体方案,深化学习动员,明确目标意义。通过抓管理提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此次会议要求案管办全体人员对照查找“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主动对标对表,增强担当意识,提升素质能力,振奋精神状态,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会议
提出五点要求:
细化岗位职责,坚守使命担当
案管工作涉及业务条线多、要求时间紧。在人员减少,工作不能少的情况下,党支部团结一致,支委带头担起责任,主动压担子,针对对照检查中发现的“职责分工不均衡”“担当作为不主动”“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创新缺动力”等问题,制定细化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清单”,将案管办15 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日常提示,季度督办,年终对账,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便利高效“窗口”
切切实实抓好治“乱”、认认真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照检查。
一是案管大厅接待代理律师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专人负责律师阅卷、预约、联系、接待、登记等管理工作;
二是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有没有冷、硬、横、推,“门难进、事难办”的问题;
三是全省三级检察院案管大厅接待案件代理人,律师在卷宗制作、扫描、刻录光盘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对照以上三个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窗口。
改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倒逼”办案规范
紧紧围绕检察司法公信力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促进了法律文书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以公开倒逼办案规范。
云南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2018年公开比例83.78%,全国排名第26名;2019年公开比例为87.81%,排名第18名。省院案管办结合“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自加压力,以西部领先的四川省院为寻标对象,提出年度追赶计划:第一年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到90%以上,第二年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到93%以上,第三年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到95%以上,排名进入全国10名左右。
紧盯数据质量不放松,持续整治数据“乱”的问题
检察业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影响到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研判,甚至影响领导决策,对业务数据“乱”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治,是治理“庸懒散乱”的一项艰巨任务。今年初,省院案管办按照院领导的指示要求,针对最高检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中通报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全省业务数据中“错、漏、乱、假”,以及办“注水案、凑数案”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共对各类案件25000余件进行了逐案核查,发现的问题在全省检察长会上进行了反馈和通报。为了巩固专项核查成果,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全省常态化数据核查、交叉检查机制,推动与省级公安、法院、司法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核对机制;
二是对2016年以来批捕、起诉“涉医犯罪、涉及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犯罪、涉黑恶犯罪、涉三大攻坚战犯罪、涉疫犯罪案件”等19类特殊犯罪案件情况数据专项核查;
三是拟在下半年开展全省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回头看”,对最高检、省院通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对照认真核查,举一反三,抓细、抓实各类检察业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
应用好“案-件比”成果,引导办案做到极致
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检察机关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案-件比”这一崭新的司法评价概念也被各界形象地比喻为“司法办案质效的GDP”,成为衡量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效的重要指标。在“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活动中,省院案管办通过对2019年以来“案-件比”数值情况进行深度分析,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降低“案-件比”。
一是完善“案-件比”考评指标。将“案-件比”作为检察业务考评的核心指标,修订完善业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优化检务管理,科学设置管理指标,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使检察官主动查找司法办案存在的问题,解决工作中的弱项短板,倒逼检察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双提升”。
二是做好定期分析研判。定期对“案-件比”进行分析,组织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偏差,有针对性开展整改。
三是开展专项流程监控。对“案-件比”偏高、下降幅度不大的地区开展“两退三延”等案件的专项流程监控,重点检查延长、退查的理由是否充分和必要,退查提纲及补充侦查是否具体有效,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把“要我做”变为“我要做”,激励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