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余名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了一场法检同堂培训课,在平时,他们是检察官、法官,但在此时,他们是深入学习《民法典》的学生。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的部署和张军检察长的讲话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6月12日,云南省检察院邀请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开启了全省检察机关民法典系列培训的第一讲,培训以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的方式全省三级院同步进行,并邀请同级法院法官同堂培训。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及在家院领导,检察委员会委员及各业务部门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昆明铁路中级法院院长王泽祥等在主会场聆听,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主持此次专题讲座。
在专题讲座上,梁慧星教授不仅讲授了民法典编撰的总体情况,还结合新增及修改的条文为大家举例说明条文的法律适用范围、指出了容易混淆的问题等等。梁教授集中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进行解读,旁征博引,精彩纷呈。参训学员认真记录,凝神聆听,收获满满。
讲座结束后,受王光辉检察长委托,施建邦就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法典学习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学好用好民法典是当前全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学好、用好民法典,是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新时代答卷。
二是要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真正落实到四大检察工作中。就如何在检察工作中推动民法典实施,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推进新时代四大检察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确保民事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部署落实学好用好民法典的各项工作。云南检察机关将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带头学用民法典的第一责任人,把民法典列入各级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检察委员会集体学法内容和检察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为全体检察人员学好、用好民法典提供充分组织保障。同时将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组织全员网络培训、法检律师同堂培训,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现场授课,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好“检答网”等网络互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学习效果。
此前,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就深入学习民法典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制定涵盖各业务条线、包括三级院全体检察人员的系统性学习培训计划;要求三级院与同级法院主动沟通,围绕民法典推进法检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的司法理念;要求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检察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检察机关履行好民事法律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