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云南省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工作、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8月16日至18日,云南省检察院与省级机关党校联合举办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亚锋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琼芬主持。省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培训。
专题培训班邀请了中共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副教授、支部副书记钟亚玲,中共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副教授、教研部党支部副书记钟雪梅,中共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教研部经济学副教授孙应丽,中共云南省省级机关党校副校长、一级调研员张滨前来授课,培训内容包含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学习落实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和新中国史四个方面的内容。
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开展专题培训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专题培训班是深入贯彻学习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省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深化学习,深入思考,学用转化,深刻认识肩负的责任,增强理论自信,提升工作本领,更新工作理念,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的《决定》和公报,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上走在前作表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云南检察的使命责任;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为不断开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保障;要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从检察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仅责无旁贷,更要走在前作表率。一要在着力建设模范机关上作表率,切实使每个党支部都强起来、每个党小组都活起来、每位党员都动起来;二要在着力锤炼过硬本领上做表率,深入开展“四标”行动,开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三要在着力强化示范引领上做表率,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强弱项补短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践的具体成效,不断增强制度的刚性执行和约束力,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