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开启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也是衡量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标准。8月26日,云南省检察院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暨“云检讲坛”第三讲民法典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党委书记王轶深入讲解民法典。
王轶教授从民法典能够顺利编撰完成的一系列先决条件;结合个人体会对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断的理解;民法典中民事和行政交叉有关法律条文的含义三个部分来讲解,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现实案例,把民法典相关法律内容传递到在场的每位检察人心中。整场讲座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具有鲜明的理论性和思想性,对检察机关在检察事业中更好地运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启迪性和指导性。
授课完后,针对现场参会人员的提问,王轶教授结合民法典中适用的法律条文作了详细的解答。
此次专题讲座由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为华主持。专题讲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县级检察院,全省三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一起聆听了讲座。讲座还邀请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云大法学院部分师生同堂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多次组织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强化学习民法典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把民法典学习结合检察工作职能职责,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为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黄为华主持讲座时,就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出三点意见。
一
要持续深入学好民法典
学习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为全党全国作出了表率。为了学好民法典,省检察院在两次邀请梁慧星教授为全省三级检察院全体人员讲授了合同编及民法典在民事裁判应用中的相关问题之后,又邀请王轶教授讲授民法典中的民事行政交叉问题。民法典内容丰富,各级检察院要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持之以恒抓好学习。
二
要切实贯彻实施好民法典
要在刑事检察中充分保护民事权益,探索研究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结合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要求,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认真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要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民事非诉法律文书执行中违法情形的监督,促进仲裁和公证严格依法规范进行;要加强行政检察监督,通过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纠正行政机关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探索推动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顺畅有效衔接。
三
要扎实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
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宣传教育中,推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办案以案释法,加强民法典宣传,为人民群众养成尊法守法的自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