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云南省检察院邀请28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为期两天的视察。视察组将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了解云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为促进工作建言献策。
当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视察启动仪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出席并讲话。
据了解,自2015年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34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833件,提起诉讼672件,法院判决支持率达99%。先后有14件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发布。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围绕大局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云南建设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紧盯生态环境、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突出问题,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扎实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假盐、走私冻品、网络餐饮、疫苗安全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同时,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范围,积极、稳妥办理英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公益保护中的环境污染跨区性、治理系统性以及工作联动性的特点,云南省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相邻省市区检察机关、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杨福生在听取情况汇报后,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局好、与云南实际结合紧密、办案工作抓得好、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得好、机构队伍配备好五个层面对云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是云南省政法系统一张靓丽的名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杨福生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主体作用。
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突出公益核心、找准定位,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完善跟进监督机制,着力破解行政公益诉讼地方保护等问题。探索公益损害赔偿修复机制,着力破解公益损害“轻刑化”与损害修复“成本高”之间的矛盾。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凝聚保护公益合力。
要加大以案释法等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凝聚全社会保护公益的共识。要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广泛开展知识讲座,把公益保护带进企业、社区、学校,从源头上遏止、减少损害。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基层基础建设。
省检察院要强化组织领导,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州市检察院可专门组成办案专班,抽调市、县两级院业务骨干,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基层检察院要敢于亮剑,通过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案件,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亚锋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向与会人员介绍相关情况。
王亚锋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帮助,恳请代表委员和特约检察员们积极提供群众反映的线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出谋划策,特别是帮助检察机关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针对此次视察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云南省检察机关会认真贯彻落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
在两天的行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将带着问题、怀着期许,继续前往澄江市实地视察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保护抚仙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并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云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脉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