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检察机关就要做什么!”12月22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以“推进‘四大检察’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凯石以数据的形式晒成绩单、亮硬举措,展现了2020年1至11月云南省检察机关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推进“四大检察”深入发展
云南省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云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监督推进有力,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261人,起诉70202人,刑事检察“案-件比”11月当月降至1.23,整体办案质效稳步提高;
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严把民事案件质量关,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5258.69万元,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46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类案件中共听证398件,在支持起诉类案件中听证1663件,听证中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1554件,民事听证案件数居全国第1位;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化解行政争议301件,其中259件促成当事人和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在公益诉讼方面,云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跨省区协调管理工作、协同推进跨领域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在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和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中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407件,办理涉及亚洲象、林麝、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60余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假盐、走私冻品、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疫苗安全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生热点问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665件,并积极、稳妥办理拓展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旅游消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农业农村等领域案件1176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
云南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一是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成年人拉拢、引诱、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性侵害未成年人、危害校园安全、遗弃、虐待等监护侵害犯罪,以及针对留守、困境、流浪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实施的犯罪。二是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既确保管束到位,又注重精准帮教到位。
王凯石介绍,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新时代云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责定位,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体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在全国首家推动成立“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检察院,并与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合作开展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成立驻滇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维护边疆稳定安全。
坚持检察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是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一以贯之的态度。全省检察机关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坚持领导带头接访、直接办理信访案件,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确保“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到实处,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1至11月共收到人民群众信访事项15289件,全部做到“应回尽回”。
此外,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努力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0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53.158万元。其中,救助扶贫对象429人,发放救助金408.117万元。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云南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至11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89人,决定起诉5900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20人、起诉88人。
切实做好涉疫情检察业务工作。省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受理涉疫情防控相关案(事)件特别备案制度,及时发布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共批准逮捕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21件160人,提起公诉234件295人。
同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至11月共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610人,不批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106人,不起诉265人。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崔庆林、第一检察部主任刘震乾、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邱进伟、第十检察部主任陈燕、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王玄玮就社会关心的“案-件比”、跨境犯罪、食药安全、虚假诉讼、司法救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