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召开2021年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过硬措施推进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了2021年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审议贯彻落实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的相关文件,传达省委第八检查考核组《对省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反馈意见》,对省检察院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项目化,标准化、常规化、刚性化”的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计划》《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8项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等,为2021年党建工作谋划了思路、明确了目标。会议还对2020年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研究整改意见。
会议要求,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坚持“严”的标准,要协助院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各支部履行好党建工作职责;党建工作就是业务工作,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各项重大部署落实、统一思想等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要把“事前提意见、事中征询意见、事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理念贯穿其中,始终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来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把严明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日常。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主题,进一步把机关党建工作抓出特色、做出成效、亮出品牌。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严格落实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提出的把机关党建工作“项目化、标准化、常规化、刚性化”的要求,结合省委第八检查考核组对省检察院党建考核意见和检察机关工作实际,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得更好更实,推动省检察院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在家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政治部、办公室、检务督察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