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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孩子,这场新闻发布会要告诉你这些

时间:2021-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孩子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保护他们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之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法”,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情况,并发布八个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富才,第九检察部主任陈怡璇、副主任李娅嬛以及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省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王卫云主持。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不断发力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云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精神,树立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理念,除了传统的刑事领域,还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不断发力。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382人,困境未成年人63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09万。

  如曲靖市检察院成立“杜鹃花”涉检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基金,针对曲靖市涉检困境未成年人进行综合性救助。

  校园周边法治不缺位

  云南检察机关根据办案中发现的如学校附近违规销售烟酒、非法雇佣未成年人、宾馆及娱乐场所登记管理、校园安全、学校食堂、早婚早育等行政执法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0件,其中123件获得整改回复或相关行政单位已采取措施处理。

  965名检察人员!

  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为落实党中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云南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云岭大地传递法治声音。目前,云南检察机关共有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143人,其他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822人,已实现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未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花式普法

  只为守护少年的你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及途径:

  丽江、楚雄等地开设“空中普法小课堂”“咪依鲁法治‘云课堂’”,定期开展线上法治教育。

  红河州两检察级院组建金牌讲师团,录制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暴力、自护教育等专题普法课堂系列节目并在全州中小学进行推广。

  大理州检察机关联合广播电台推出金花姐姐未检课堂,结合白族自治地区特点制作拍摄白族大本曲《金花姐姐教你防性侵》。

  楚雄、普洱、临沧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典型案例拍摄《重生》《阿依》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微电影,通过开办“凤雏之家未检专栏”、撰写公开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立足边疆大局

  关爱军人未成年子女

  云南省检察院积极服务边疆稳定大局,深化军地协作,开创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新机制。省检察院与昆明军事检察院召开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座谈会,并召开了驻滇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工作推进座谈会,通过整合运用多方资源,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势共同推进军人未成年子女保护。

  该项工作在军队特别是现役官兵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经验做法获得最高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联合23家单位,覆盖全省检察机关

  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

  针对近年来云南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较高的问题,省检察院积极草拟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标志着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建立省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目前全省16个州(市)53个县(市、区)已下发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机构,多地党委将专门学校、观护基地、“一站式”询问和救助办案区建设列入统筹事项。

  普洱、临沧、版纳、德宏等边境州市,加强涉外、跨境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完善观护、帮教、临时监护等措施。

  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

  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

  云南省检察院已草拟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的实施办法,目前在征求各单位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执行过程及时督导落实。制度实施后,将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建立起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屏障,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树立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深挖云南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隐患,前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口,切实提高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成效。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云南检察机关将这么做

  在专项行动中,云南检察机关将坚持督导而不代替,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借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平台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持立足办案和工作发现线索;坚持依法规范开展监督,按照“两法”以及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情况通报、工作协调等方式开展监督。

  专项行动的预期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两法”精神

  通过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把强化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办案

  准确把握云南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的形势任务,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程序和质效标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

  和社会综合治理

  立足未成年检察职能,监督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动长效治理,并借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新修订的“两法”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检察机关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云南省检察机关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新进取、砥砺前行,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努力拼搏,为云南省“十四五”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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