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认为无罪,应该如何处理?
辩护人介入后,对值班律师见证的具结书提出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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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开班。开班首日的第一堂课,授课老师的一连串接地气的提问,让学员们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亲切”。
注重实用强化实效
在首日的专题培训课上,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伍晋以“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热点问题探讨”为题,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结合具体实践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昆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任君萍以“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工作职责的履行”为题,就如何进一步发挥辩护人及辩护律师作用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结合一线实践,进行了详细讲解;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与信息部徐柒金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量刑辅助系统”为题,介绍了如何通过智能化手段,更好地提升办案效率。
据了解,按照立足“实战”、突出实用、强化实效的思路,此次培训着眼于刑事检察业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通过深入学习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研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辅导。
“培训课程既有走在前列的经验和做法,也有很实用、接地气的实际操作,培训及时、很实用,我们对后面的课程充满了期待。”一名参训检察人员说。
同堂培训推进良性互动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律师、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不是你输我赢的竞争对手,而是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伙伴。
此次培训除了邀请检察系统一线办案检察官外,还邀请了最高检、最高法的同志、省高院法官以及在司法实践一线的律师参与授课,通过邀请最高检、最高法的同志授课,提升课程的高度和深度;通过邀请法院、律师与检察机关同堂开展实务讲堂,丰富了培训形式,深化了业务交流。
据悉,为最大程度提升培训效果,此次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培训“课堂”直通全省三级检察院,各基层检察院的检委会委员、刑事检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全程参加培训。此外,人民法院法官、律师等也同堂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