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同堂培训,既是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的要求,也是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抓实抓出成效。”4月29日,一场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堂培训在省检察院举行。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春莉,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李剑岗,国家法官学院云南分院院长高雁,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巍出席同堂培训并致辞。
“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工程款?”同堂培训会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可就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基本特点、裁判规则主要特点,详细讲解了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实务中可能面临的合同效力、结算、工期、质量、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律实务问题。
“今天的同堂培训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复杂。”“每个建设工程合同案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希望以后能加强探讨。”结合工作实际,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玄玮、省高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范蕾、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同堂培训会上,针对相关热点问题,现场参会人员积极提问。在楚雄州检察院、红河州检察院、景东县检察院分会场,参会人员积极提问,授课人现场进行了答疑。
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省高级法院、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律师协会、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表以及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昆明军事检察院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分州市、县(区)检察院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