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实质上是做‘人’的工作,要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诉求当家事。” 7月8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讲座,邀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萍,围绕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体检察人员深度解读《条例》相关内容。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就是要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会上,邹萍围绕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在为检察人员深入讲解了《条例》出台背景、目的意义的同时,结合相关案例,系统讲述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条例》精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提供了指导。
会议就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出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条例》在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交流研讨,把准中央精神,掌握主要内容,统一思想认识,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以工作实效检验《条例》的执行力。要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做好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排查,扎实推进检察质量建设年活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推进司法办案、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以能动检察履职,促进溯源治理。
三要完善配套措施,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领导阅办、接访下访、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以及年轻干部、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等制度机制,确保《条例》有关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形成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全省检察机关要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培训、讲坛、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不断提高《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全省三级检察院。省检察院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州市、县级检察院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