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全省检察机关边疆少数民族检察人员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开班,92名少数民族检察人员齐聚一堂,共同学习提升,推动少数民族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更上一层楼。云南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朱红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为期五天的培训班,集专题授课、分组研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红色电影展播于一体,突出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设置了“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毒品犯罪昆明纪要精释”“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协同犯罪实务问题思考”等课程,由省委党校,省内知名大学、学院的专家教授授课,还专门设置了案例教学,由本省检察系统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授课,通过集中培训,力求解开法律理论上的新疑惑,破解工作中的新问题,化解发展上的新矛盾,提高少数民族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
会议要求
要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少数民族检察人员是全省检察机关的重要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提升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上,全面落实在云南检察工作的实践中。
要强化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培养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以求极致的要求培养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做到突出重点、学思结合、知行合一。
要强化党纪学习,不断提升纪律意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要扎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戒,恪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本色,当好云南检察机关少数民族检察官的代表队,以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确保高质量完成学习培训任务,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