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5日,云南省检察机关规范刑事检察监督办案若干问题高级研讨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举办,此次研讨班集中了全省检察机关78名刑事检察和案管、检察理论研究等业务条线的骨干,深入研究刑事检察履职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研讨修改省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理刑事检察案件的工作指引(讨论稿)》(下称《工作指引》)。
7月1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以“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推进云南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题,为学员们讲授了精彩的开班第一课,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实际案例,从四个方面谈了对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思考、认识和体会。
“情况说明”是证据吗?是什么类型的证据?带着这样的疑问,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为大家讲授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新《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他从证明标准、证明模式、审查与判断方法等角度阐述了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实质意义,并结合具体案例提出问题,引导大家思考,具有很强的司法实务性,为参训学员带来了全新的理念与办案技巧。
“要以合法为‘经’,真实为‘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建伟以“刑事证据与证明”为题,结合具体案例,对“真相与证据的关系”“证据的判断与采择”“关联性审查及其原理”等内容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张建伟扎实沉稳的学术作风、生动风趣的语言表达、精辟深邃的独特见解以及深刻丰富的经验分享,深深吸引着每一位学员。
“要方向明确、重点突出,使每一个案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以“司法现代化与高质效办理刑事检察案件的路径与方法”为题,重点围绕“司法现代化的理念、要求和标准”“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建构”为大家进行专题授课。课后提问环节,学员们踊跃发言,纷纷提出自己的疑惑,樊崇义逐一耐心解答,课堂氛围热烈活跃。
7月5日,此次研讨班圆满收官。经过六轮小组讨论,三次集中研讨,目前,新修改的《工作指引》涵盖监督办案重点环节、监督办案风险防范、案件质量监管、刑事检察文书制作、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等13个部分179条。
结业仪式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他强调,全体学员要与时俱进,持续深入学习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的前沿研究成果,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拓展工作思路,采取可行措施,创出云南经验。要示范引领,坚持规范办案,健全办案机制,细化办案流程,提升监督能力,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巩固成效,推动成果转化,将此次研讨结果转化为具体办案指导和实践操作,围绕刑事检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形成一批理论文章,走出一批检察教官,为云南刑事检察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此次研讨班是对我们理论和实务能力的一次挑战和考验,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务和办案实践,是学习经验、总结经验的好机会。”大家纷纷表示,研讨班形式丰富、主题明确、组织有力,研讨理论性、实操性强,将以此次研讨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措施,忠实履职、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不断开创云南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