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承担着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等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我部门经费统一纳入省级财政保障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 2017年我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和保障南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与检察工作发展的契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和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职能,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推进法律监督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提高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三)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任务。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紧抓实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司法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更新司法理念,主动调整角色定位,在保障公正司法、防范冤假错案的法治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效落实。
(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检察精神、职业道德培育;加快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按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要求,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着力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发挥正面引导、激励和规范作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明确经费保障重点
在编制预算时,我部门立足事业长远发展,紧贴检察中心工作,对履行工作职能、落实改革任务等重大项目进行系统梳理,明确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司法办案、重大司法改革以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部门三年支出规划,使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在规划中得以体现,并通过年度部门预算得到落实。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部门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严格按支出标准测算编制行政经费预算,努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
(三)改进预算编制方式
进一步增强各科室责任意识,加强预算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建立了由计财部门牵头,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部门预算内部统筹机制,强化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计划与经费预算安排的衔接对接,有效提升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创造条件,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奠定了基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我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3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43人,均为财政全供养。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南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财务总收入92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0.02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0.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02万元(本级财力835.0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5.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02万元,占总支出的81.74%,项目支出16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2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58.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6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5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8%。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8%。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我部门经费统一纳入省级财政保障。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职能部门的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我部门经费统一纳入省级财政保障。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