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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推动平安双柏、法治双柏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高度重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强化对创新、产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惩治预防腐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不断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预防和精准预防,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

三是着力强化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以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分类和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和评价、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机制。

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的预算编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明确经费保障重点

在编制预算时,双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事业长远发展,紧贴检察中心工作,对履行工作职能、落实改革任务等重大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司法办案、重大司法改革以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三年中期支出规划,使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在中期规划中得以体现,并通过年度预算得到落实。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检院和省院、州院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严格按支出标准测算编制行政经费预算,努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

(三)改进预算编制方式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预算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建立了检务管理和保障部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同配合的预算内部统筹机制,强化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计划与经费预算安排的衔接对接,有效提升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奠定了基础。

三、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双柏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聘用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7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总收入81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6.34万元。

    2017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816.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6.34万元(本级财力716.3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00万元)。

2017年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总支出816.34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34万元,基本支出640.34万元,项目支出17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78.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的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4万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41万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02万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76万元,主要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640.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5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绩效考核奖励金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社会保障和就业7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住房和保障支出4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

    2017年我院正常运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基本支出预算478.18万元,比2016428.46万元增加49.72万元,增幅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二是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用于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完成检察业务工作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办案费用、公诉与审判监督办案费用、侦查监督办案费用、执行监督办案费用、控告申诉办案费用、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检察业务支出等开支。比2016114.75万元增加5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办案要求,双柏县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亟需更新;二是办案数量增加,办案业务费随之增加。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_.pdf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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