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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监督。

(7)、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监督。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㈠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机制,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合力,更有力地打击犯罪。

㈡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逮捕必要性审查、量刑建议、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

㈠坚持有案必办,依法查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部署,继续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力度,依法查办涉农惠农职务犯罪案件。要统筹侦查资源,拓宽案源渠道,形成打击合力。要落实执法办案各项规定,保持办案规模,巩固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㈡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加强预防教育工作,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实效,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以法治思维指导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以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结合执法办案,认真做好立项预防、预防建议、预防宣传等工作。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㈠加强侦查监督工作,规范侦查行为。加强立案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促进实体公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侦查活动中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程序违法的发生,促进程序公正。注重证据审查,严格把握和区别侦查程序违法、瑕疵证据、非法证据,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注重对权利义务的保障上和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对审判结果的监督,加强抗诉工作,提高抗诉案件质量,确保刑事审判结果合法公正。重点对判决书与本院认定事实、情节、量刑不一致的案件进行审查,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查找线索,开辟案源,认真受理审查行政、民事申诉案件,对审判确有不公或违法的情形的,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等措施,依法予以纠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充分做好调研调查,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监管活动和监管场所的监督,从严防止和依法纠正超期羁押行为。认真排查查找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监管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确保看守所安全、有序。加强对缓刑执行、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刑法执行依法实施。

四是深化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建设,助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不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一是继续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征求意见建议、对照重点问题排查表进行查找等方式清理排查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剖析原因危害,逐一整改落实,确保司法规范。二是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做好案件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的统一归口管理。针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转变办案方式,加大办案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和特约检察员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扩大群众参与度,积极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外界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保公正。四是规范对律师及辩护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彰显诉讼公正。

五是进一步关注保障民生,做好群众工作

㈠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做好举报宣传,拓宽群众控告申诉渠道,落实远程接访和检察长接待制度,依法妥善、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刑事赔偿和刑事救助工作。

㈡一是加强与挂钩村的工作联系,深入开展对挂钩村走访调研,研究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挂钩扶贫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1+3”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普法工作,提升群众法制意识。三是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组织干警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依法开展维权活动,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方向,大力加强和改进我院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总收入78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8.05万元。

2017年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788.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8.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8.05万元(本级财力703.05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5万元)。

2017年大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总支出7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05万元,占总支出的78%,项目支出171万元,占总支出的2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77.1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工资福利、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7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正常开展查办各类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渎职侵权案件、办理案件的审查批捕、开展诉讼监督等业务;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检察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0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2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3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省有机关绩效考核奖励金支出、住房公积金(对家庭和个人补助)81.39,占基本支出的13%。

2017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17.05万元,比2016年404.83万元增加212.22万元,增幅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二是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三是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包含住房公积金,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未包含该项经费。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我部门完成特定检察业务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办案费用、公诉与审判监督办案费用、侦查监督办案费用、执行监督办案费用、控告申诉办案费用、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检察业务支出等。

2017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1万元,比2016年8.8万元增加162.2万元,增幅162.2%,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单位上划省统管,预算编报口径与县财政不同,在2017年预算中对转移支付资金、执法办案补助进行了安排。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大关2017年预算.pdf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