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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起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明确经费保障重点

 在编制预算时,我部门立足事业长远发展,紧贴检察中心工作,对履行工作职能、落实改革任务等重大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司法办案、重大司法改革以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部门三年中期支出规划,使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在中期规划中得以体现,并通过年度部门预算得到落实。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检院和省院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严格按支出标准测算编制行政经费预算,努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并结合公务用车改革情况,大幅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改进预算编制方式

进一步增强各部门责任意识,加强预算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建立了计财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综合科室协同配合的部门预算内部统筹机制,强化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计划与经费预算安排的衔接对接,有效提升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奠定了基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非财政供养0人。退休人员15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财务总收入11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5.9万元(本级财力97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8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9万元,占总支出的74.8%,项目支出291万元,占总支出的25.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66.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的专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1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71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养老保险的缴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4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的缴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大病补充基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9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41%;省级机关绩效考核奖励金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6%。基本支出总数比2016年722.87万元增加了142.03万元,增幅为20%,增幅较大原因为:2017年我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单位上划省统管,预算编报口径与县级财政不同,在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中含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公务员效绩目标奖,在2016年的预算中不含上述经费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万元,如办案差旅费、侦缉调查费、协助办案费、装备费、检察宣传费等开支。比2016年0万元增加291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上划省级统管预算方式有变动,省财政将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0%部分203万元纳入了预算,并将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180万元也纳入了预算。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