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关于昭通市水富县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刑事检察局。该部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刑事检查局配置三个检察官,分别是:审查逮捕检察官一个,审查起诉检察官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官一个。

2、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局。该部门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局配置5个检察官,分别是:反贪污贿赂检察官2个,反渎职侵权检察官1个,职务犯罪检察官1个。

3、诉讼监督局。该部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等职能。诉讼监督局配置2个检察官,分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官1个,刑事执行监督、侦查(立案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官1个。

4、案件综合管理局。该部门履行检察业务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为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委员会事务、人民监督等事务。配置检察官1个。

5、检务管理局。该部门履行行政党务、组织人事、机要保密、档案、计划财务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并承当检察技术和司法事务保障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面对新形势,我院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检察工作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2017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及其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云南跨越式发展“五大目标”、全市“六大战略”,紧扣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 “1234”发展思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把法律监督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认清新情况,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努力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服务国家扶贫攻坚方略实施,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着力推进法治平安水富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尽可能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规范和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对待群众诉求。切实抓好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结合执法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紧依靠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实现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对接,推动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形成,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整体水平。

(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稳妥推进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狠抓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的关系,既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又要重视自身监督制约,坚定不移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检察队伍正确政治方向和忠诚本色,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忠诚于宪法和法律。

(五)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进一步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和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牢牢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队伍建设的一面旗帜。以队伍专业化为方向,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坚持多管齐下,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收支平衡,编制部门预算基本原则是“保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保重点项目、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总体思想是打紧安排,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检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检察财务总收入73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0.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0.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0.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0.38万元(本级财力528.38万元,专项收入20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38万元,占总支出的72.34%,项目支出202万元,占总支出的27.6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支出612.07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基本机构运转、设备购置、办案业务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9.3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0万元,主要反映按政策规定扣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支出35.17万元,主要反映按政策扣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检察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8.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0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98%。2017年我院基本支出预算528.38万元,比2016年432.41万元增加了95.97万元,增幅为22.19%,增幅较大的原因:一是从2016年7月起调整人员工资标准,2016年的部门预算数据没有包含调整人员工资标准数据;二是2017年我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单位上划省统管,预算编报口径与县级财政不同,在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中含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公务员绩效目标奖,在2016年的部门预算中不含上述经费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级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27.66%,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装备购置、办案业务消耗等方面开支。 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检察院政法补助经费”等数据县级财政无法准确估计,无法编制进年初预算里面去,所以2016年我院县级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二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院上划省统管,我院的所有经费同时由省级财政直接管理,省级财政预算编报口径与县级财政预算编报口径不同,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对转移支付资金、执法办案补助进行了安排。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水富部门预算公开情况.pdf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