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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设置了办公室、民行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局、控申科、案件管理办公室、麟凤检察室、法警大队、政工科、纪检组、预防科、检委会、刑事检察局、计财科等19个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

1、控告申诉部门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渎职侵权检察部门 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 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政治、纪检部门 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2017年主要重点工作介绍

1、推进法治经济建设,依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平等司法保护,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对职务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既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中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又要重视查办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案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工作成效。

3、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大力推进侦查办案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

4、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优势,积极参加普法教育,促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法制教育,增强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5、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

6、完善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完善侦查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机制。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类法律监督手段的适用条件和方式方法,规范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适用,依法规范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结合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计划,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积极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项目管理制度。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统计改革服务,全面开创统计科学发展新局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按照财政部门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的要求,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努力保证统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无其他事业单位人员。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总收入84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6.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等收入。

2017年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846.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6.02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6.02万元(本级财力746.0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00万元)。

2017年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总支出84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2万元,占总支出的78.01%,项目支出186.00万元,占总支出的21.9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11.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以及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55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88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36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660.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7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5%。省级机关绩效考核奖励金支出以及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6万元,占基本支出     的13.24%。

2017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60.02万元,比2015年430.11万元增加229.91万元,增幅53.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院自2017年起成为省级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预算中增加了单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00万元,如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8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本院自2017年起成为省级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增加了执法办案补助项目。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pdf                         

                      威信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