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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8年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市本级)内设21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包含机关党委)、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局、驻临沧监狱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信息网络中心、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检察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云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5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6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6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沧源佤族自治县内设16个机构,派出机构1个。

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本级,下设 8 家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云县人民检察院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永德县人民检察院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预算级次

单位名称

1

一级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

二级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

3

二级

云县人民检察院

4

二级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5

二级

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6

二级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7

二级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

二级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

二级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实化服务保障大局的措施,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同频共振。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依法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安全感。坚持打击犯罪和防范风险并重,加强对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和产权的司法保护,强化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是坚持以更实的工作举措强化检察监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的要求,从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出发,聚焦司法办案,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在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的侦查活动监督新模式,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契机,有的放矢地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升发现和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

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是坚持以更新的发展理念深化检察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及时完善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现机构扁平化与办案专业化协调推进,适当去行政化与加强司法管理协调推进,减少办案层次与强化内部管理协调推进。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总结和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新做法新途径。

是坚持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政治引领、党建保障、能力兜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毫不动摇地强化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扬临沧作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文明创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制度创新,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等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双语”人才培养办法。突出基层导向,做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精准帮扶,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基层检察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坚持信息化推动,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升级转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以理念创新为引领,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不断破难题、补短板,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5人,其中:行政编制 526人,工勤人员编制2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51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划转检察机关转隶部门及人员编制的通知》云编2017〕33号文件精神,转隶监察委划转出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3个部门及人员编制后,在职实有40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0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2017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聘用书记员59人。

离退休人员144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143人。

车辆编制63辆,实有车辆6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12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3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97.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29.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31.75万元,上年结转297.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31.75万元(本级财力10944.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87.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31.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3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2.22万元,项目支出2159.5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428.0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18.55万元,主要用于市院本级2名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4.0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9.0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市院本级2名事业编制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8.6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公务员医疗卫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4.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检察机关两级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15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9.37万元,项目支出41.33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1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25万元,项目支出1558.34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9.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9.00万元)。

资本性支出510.8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10.86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按新增资产配置情况编制了政府采购目录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资金440.0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672.22万元,比2017年8583.26万元增加1088.96万元,增幅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度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预算2159.53万元,比2017年2366.00万元减少206.47万元,降低度为9%,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为确保全省司法体制改革上划检察院2017项目经费充足、资金配置合理,调动上划单位积极性,避免频繁办理临时追加事项,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30%的资金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应急专项资金列入我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018该项经费由省财政厅统筹,不再作为我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根据2018年度项目经费编制预算口径及相关要求仅按2017年实际执行数的70%编制项目规划,同时,基于司法体制改革,履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职能部门转隶监察委,将导致执法办案补助资金有所下降。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763.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办公办案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临沧市预算公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