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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在州委及其党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州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云南“三大战略定位”和州委“13611”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22个,2017年行政编制1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9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51人,离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3803.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6.13万元,占总收入的92.45%;其他收入286.92万元,占总收入的7.5%。

  2017年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2017年非税收入减少,执法办案补助减少导致。2017年州财政拨给我院的合同制协警人员工资134.4万元、2016年第四季度“522”绩效工资74.78万元、2017年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是列入其他收入反映,故2017年其他收入比2016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460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83万元,占总支出的70.67%;项目支出1350.23万元,占总支出的29.33%。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减少886.07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方面是2016年基建款550万元作列支处理,另一方面是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压缩各项费用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州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3.07万元。与上年的1744.29万元对比,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完成各项办案业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61万元。与上年的862.34万元对减少了277.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理案件规模大,开支费用多导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9%。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58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5%。主要用于各项办案业务的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各项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97万元,完成预算的9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77.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做到只降不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89866.1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48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4119。46元、公务接待费80922元。与去年的数据(三公经费支出966381.8万元,因公出国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334.8元、公务接待81047元)相比,总数是下降的,但因2017年有一人因公同国,故因公出国经费较上年上升。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66万元,下降28.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8万元,占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41万元,占81.80%;公务接待费支出8.07万元,占1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8万元,共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接待人次8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39万元,与上年的403.38万元对比减少了12.9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58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0.31万元,固定资产4117.0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3.34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处置车辆30辆导致。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87.3 

  1470.3 

 

  1846.6 

  642.4 

 

  1627.9 

  

  

  156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8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