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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5件106人,其中批准逮捕67件80人;受理公安及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7件16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案件102件131人。

  (2)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24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36次。

  (3)全力做好诉讼监督工作。共受理立案监督7件;提起抗诉2件;共受理民行案件40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审查监狱减刑、假释案件19件19人;开展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10人。

  (4)综治维稳工作有效开展。开展法制宣传30余次;完成了4次专题法制宣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5条,公开法律文书6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条;完成案件评查52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解决救助金1.7万元。

  (5)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先后组织40余名干警进行检察业务、新媒体、公文写作等专题培训;将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圆满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复核验收工作。

  (6)检察宣传不断加强。组织女干警前往兴隆乡开展“关爱妇女儿童 维护合法权益”专题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6次;组织干警到兴隆中学、庙坝镇石笋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2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等20余人参加;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相关信息70余条;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5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所需各项经费均有财政全额拨款,年内单位机构没有发生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实际单位用车7辆,因车改封存车辆云CB126警,2017年底县级财政未做处置批复,会计账面未作处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收入837.89万元增加338.27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1是根据国家工资制度增加人员支出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及人员工资194.05万元,交通补贴44.23万元;2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两房”加固维修款99.9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52万元,占总支出的69.34%;项目支出360.63万元,占总支出的30.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837.89万元增加338.27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1是是根据国家工资制度增加人员支出医保、养老保险、公积金单位部分及人员工资支出;2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两房”加固维修夏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5.52万元。比上年599.97万元增加215.55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1是增加核算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部分;2是增加核算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单位部分及交通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0.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执法办案、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60.63万元。比上年237.92万元增加122.71万元,增长51.58%,主要原因:1是我院办公综合房年久失修,房屋漏水及墙面脱层等出现安全隐患,增加“两房”加固维修资金;2是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业务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收入837.89万元增加338.27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1是根据国家工资制度增加人员支出医保、养老保险、公积金单位部分及人员工资194.05万元,交通补贴44.23万元;2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两房”加固维修款99.99万元。

  x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98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2%。主要用于:1是检察机关行政运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628.70万元;2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及装备建设支出260.65万元;3是“两房”加固维修项目支出99.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主要用于:1是退休人员的工资部分27.26万元;2是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72.1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7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万元,完成预算的7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9万元,完成预算的6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预算的83.6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9.26万元小于预算15.44万元,节约28.22%,主要原因是通过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及车改后减少执勤执法车辆共计3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27万元,下降2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0万元,下降2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2.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减少,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9万元,占62.1%;公务接待费支出14.88万元,占3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发生购置车辆行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机关机要保密通信用车、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接待人次60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到我院开展调研、考察、办事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1万元,比上年100.93万元增加33.8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核算在职人员的交通补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68.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67万元,固定资产970.6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3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1.27万元(车改处置车辆2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8.31 

  297.67 

  970.64 

  312.21 

  168.33 

 

  490.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